江西:关于焦佳琳、高婉娟二人向江西教区提出不合理赔偿的说明
2017-06-24 15:52:03 作者:江西教区
天主教江西教区自九十年代以来,恢复善导圣母会为教区牧灵福传事业服务(从恢复之初到撤销所有修女只发一年一度的暂愿),教区为了修会更好的发展,于2012年3月从南昌搬迁至架桥,开始为期两年的正规修会培育,教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聘请国内外诸多神父、修女、专家进行授课,旨在提高修女的素质,帮助修女们更好的度献身生活,并为教区福传事业打下基础,但在培育过程中修会出现诸多问题,致使团体分歧严重,形成无会规、无神恩、无终向的三无状态,修会根本无法正常运转,经过教区多次会议研究,并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后,教区决定:撤销江西教区善导圣母修女会,并于2014年10月20日发布《关于撤销天主教江西教区善导圣母修女会的决定及通知》(赣教区发字[2014]3号)。撤销善导圣母修女会是为了帮助愿度奉献生活者,在教会内寻找自己修道神恩,同时教区邀请了愿意留在教区服务的可与本堂神父联系继续为教会服务,也可选择不同教区、修会和不同类型及生活方式去回应天主的召叫,为福音作见证。
教区做出决定后,为了体现和发扬教会的爱德,江西教区参照劳动法发放了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其中22位修女签字领取了生活补助(其中包括高婉娟),有部分留在了堂区服务,其他的则选择了别的教区或修会。焦佳琳与高婉娟二人不服决定,分别向教区提出无法律依据的巨额索赔,要求江西教区支付她们青春损失补偿费、精神损失补偿费及其他费用分别计5686000元、5760638元,并称她们与教区是婚姻关系,要分割教区财产,因教区是按照教会的管理和正常程序撤销了修会,所以拒绝了她们的无理诉求。为表达对教区不满,主日及瞻礼日她们身着会衣,在教堂内外散发传单,甚至有两次在弥撒圣祭当中大声叫喊阻挠圣祭的正常举行,对主教、神父进行诽谤、污蔑,试问哪一个基督徒会在圣堂中、弥撒圣祭中做出这样的行为,非但如此还在“天主教在线”的网络媒体上对主教、神父进行诽谤污蔑,在网络媒体持续发帖,并多次到省、市宗教、统战部门信访,要求教区满足她们提出的不合理巨额赔偿要求。在她们无理缠访、闹访期间教区多次劝阻,并向她们说明可以象其他的姐妹一样到堂区去服务,焦、高二人不予理睬,坚持按照她们的意愿向教区索取巨额赔偿,
2016年7、8月,二人在北京国家宗教事务局缠访,并在国家宗教事务局门口拉题为“江西教霸李稣光,剥夺修女生存权”横幅。
2017年3月焦佳琳又冲击在昌举办的利玛窦国际学术研讨会现场,散发传单,并咬伤两位劝阻的工作人员。
2017年6月12日至16日,焦佳琳与高婉娟二人为达到索取巨额赔偿的目的,在国家宗教局进行绝食,并在网上对主教、神父进行诽谤、污蔑,对教会形象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两年多来,对焦佳琳与高婉娟二人无理行为,基于教会的爱德,教区一直保持缄默,希望焦佳琳与高婉娟在信仰内,因教区的宽容能够悔改,两年多以来,二人一直在江西教区主教府食宿。江西教区为她们提供了一切生活保障,不少神职人员和教友与她们谈心进行规劝,但令人痛心的是她们不但不悔过自新,且在不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现将事件的经过向社会各界予以澄清。
附:焦佳琳、高婉娟二人巨额“诉求事项”
天主教江西教区
2017年 6 月19日
附两位修女的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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