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玛窦的本地化传教方法和精神:圣三奧跡与教会的本质是传教
2017-03-28 17:06:41 作者:谈雷涛 (香港圣玛加利大堂)
I. 序言.为什么传教和怎样传教
“旅途中的教会在本质上即带有传教特性,因为按照天主圣父的计划,教会是从圣子及圣神尔发源的。”
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是天主教历史上,目前最重要的、也是最具影响今日教会的大公会议。而以上引用,来自《教会传教工作法令》(Ad Gentes)的第二节。AG虽然是梵二大公会议中,最后通过的法令。但这个关于传教的基本声明,却成为梵二大公会议中,最能改变当代教会发展方向、和带来教会新精神的法令之一。
在这个法令的精神被推广之前,教会关于传教方面的问题,大多被视为“边缘性的活动”。
再此之前,如果要回答:“教会为什么要传教?”教会的权威或者教导者们,就会用很强的教会教条,去教导和要求传教士:必须传教,因为耶稣是如此要求的;同时也只有传教和接受所传的教,人们才能得救。
而如果要回答:“教会要如何传教?”其答案则“大都倾向于传教工作在教会活动中的合法地位、一些直接和间接传教的方法,以及传教的历史等等。”
但在梵二的AG之后,教会在认识自身的组成和使命上,产生了巨大的历史性改变。教会开始“将传教视为教会的核心活动。” 用另外一句话来说,就是“教会的本质就是传教!”
本文,就是尝试从“圣三的奥迹”,去证明教会的本质是传教;再此基础上,去理解,利玛窦的本地化的传教方法和精神。
首先,通过从圣经来反省“传教促成了教会的诞生”。其次,借着阐述“教会是圣三奥迹传教使命的成果。”最后,在圣三奥迹的光照下,去认识教会的本质是传教;并在此基础上,来分析和探讨利玛窦的本地化传教方法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