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是社会和谐的根本
2017-02-07 16:35:20 作者:焦玉海 来源:信德网
《社会契约论》的正式问世,标志着人类在理性探索的道路上迈出了非同寻常的一步。它以自己科学和极具智慧的结构原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使几千年的封建等级制和君主专制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尽管这些制度在历史上曾产生过积极进步的作用。轰轰烈烈的启蒙思想运动,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思想基础,并逐渐为普世所认同,成为人类构建和谐幸福社会的必然选择。
社会契约的思想进入中国也已经百年,却迟迟得不到付诸实施。庞大的东方农耕文化所孕育的封建制度及其伦理思想,并未随着武昌起义的一声枪响而转瞬即逝,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也只是深入到一部分人的心中,绝大多数中国民众的思想,仍然停留在十八十九世纪。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的逐步完善,随着依法治国、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科学发展、和谐理念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社会契约的理念才逐渐被引入到国家政治领域,并显示出它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五大和谐文明,就是社会契约蓝图的具体体现。
然而,时至今日,我发现很少有人对“社会契约”进行全面仔细地研究。正如一件精美的物品,我们只管拿过来盲目使用,而不问它从何处来,它的价值到底是什么,运用中应该注意什么。因此,总有人想冲破它的约束,以致于如此众多的“老虎”“苍蝇”难以除尽,造假之风难以遏制。
事实上,只要我们稍作探究,就不难发现,“社会契约”的最初发明者是上主天主,是神五次同人类订立盟约(旧约四次,新约一次),从而将社会契约这个科学有效的社会组织形式启示给人类。后经欧洲很多思想家的努力探索和不断完善,到卢梭这里,才以书面的形式正式问世。
由于中国至今乃无神论大国,一涉及到西方文化思想,总是尽可能地避开“上帝创造”这个根,而只在枝节上做文章,所以就出现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问题。实际情形并非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圣经中的这句话至今没有过时。就说“社会契约论”,它原本就不是卢梭的创造发明。在他之前,已有英国的霍布斯、洛克论述过这个问题。他们一方面抨击封建君主专制,反对“君权神授”,另一方面提倡按照社会契约的组织形式构建平等自由的资本主义社会。再往前,古希腊的伟大思想家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里,运用社会契约的原理,描绘人类的乌托邦社会:哲学家当国王;武士阶层保卫国家安全;平民阶层发展生产。三个阶层,各司其职,共同建设自由平等的社会。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是霍布斯、洛克、伏尔泰等人,他们都是虔诚的基督信徒,他们对《圣经》十分谙熟。经过反复的研究,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的情况,在圣神的启示下,他们将“盟约”的原理扩大运用到人类社会的重新构建上。所以说,是他们“发现了”社会契约,而非发明。
因此,本文想就从“盟约”到社会契约的逐渐拓展以及它们的内在联系,谈点“一家之言”,并甘愿做一块烂转头,来引出精美的宝玉,进而对中国天主教会和当代社会的发展能产生一点有益的作用。
一、“约”的本质含义:平等基础上的权利与责任
《现代汉语词典》对“约”的解释是:1、提出或商量须要共同遵守的事2、邀请3、约定的事4、限制使不越出范围5、俭省6、简单。7、8两项的意思与本文主题无关。如果将1——6的解释连起来做一完整说明的话,那就是人类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好处,坐到一起协商探讨,找到共同的利益目标,然后用十分简洁的文字记录下来。这其中各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都规定得具体明确,并有严格的条件和时间限制,违者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在这里,“约”既是名词“条文”“条规”“宪章”“条约”“公约”;也是动词“自愿”“提前”“商议”“制定”“限制”“约束”“践行”“必须履行”;还是形容词“平等”“神圣”“庄严”“持久”“不得轻易更改”等。实际上,在当今世界,随着现代化经济建设的日益繁荣发展,随着人类思想文化的广泛交流,“约”被大量运用。合同就是约,违背合同的条文就是违约,违约方轻者要交违约金,重者要受到刑事处罚。至于国家间的来往,国际间的合作,更是离不开“约”,如《九国公约》《洛迦诺公约》《大宪章》《联合国宪章》等。正是这些既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又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的约束性文件,为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及世界和平发挥了巨大的保障作用。
由此不难看出,从古至今,人类社会所有的“约”,都具有以下功能:1、保障各方所享受的权利;2、获得权利的各方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3、这些权利与责任义务相辅相成的严肃条文,通常是在自愿、自由、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而成的;4、因此,一旦有一方或几方违背了这些条规,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接受处罚。因为你的违约,已经给他方造成了损失和伤害,你要赔补对方。
事实上,有许多条约是不平等的,如我国近代同西方列强签订的一系列条约;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订立的盟约;北宋同辽国的澶渊之盟、南宋同金国的绍兴议和等。这实际上破坏了“约”的公平性、自由性和不可轻易更改的原则,所以算不上真正的“约”。
因此,我们可以说,真正的盟约、约法、宪章、婚约等,是人类社会自由平等的具体体现,是人类追求和谐幸福的有效形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然而,人类不要忘记,最初制定约法,并以简洁清楚的文字镌刻在石头上的,是人类的创造者天主。
二、“盟约”与“契约”:既许必践,不可更改
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为了争夺土地和人口,常常结盟,如“葵丘之盟”等,这些盟,主要是“同盟”的意思,但也有“盟约”意义上的条文,可惜这些所谓的盟约不久就被一方或双方破坏,所以战争不可避免。严格地说,这样的盟约算不上真正的盟约,充其量只是双方的权宜之计,是当时各个国家利益的暂时需要。过了一段时期,当这些盟约限制了国家的某些利益时,就要被撕毁——这样的事在我国历史上数不胜数。
真正意义上的盟约,只能是天主和人类缔结的盟约。盟,即用发誓的方式缔结约法。第一次是洪水灭世之后。上主对诺厄一家发誓说,以后再不用洪水灭世,并用天上的彩虹作为盟约的标记(参见创九:8——17)。果然,从那时到如今,天主再没有用洪水在全世界范围内惩罚人类。第二次是天主和亚巴郎立约。因着亚巴郎将自己的独生子祭献天主的坚定信德,天主降福亚巴郎的后代将要像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沙粒那样多(参见创二十二)。果然,多少年之后,亚巴郎的后代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民族——以色列民族。第三次是天主同刚刚脱离埃及的以色列民众订立盟约,并且将十条诫命分别刻写在两块石板上,交给梅瑟(参见出十九——二十四)。在这里,“契约”出现,即刻在石头上的神圣条文,直到耶稣二次降来之前,这些条文一直有效,并且一字不可更改。所以耶稣说:我来不是为废除法律,而是完善法律。耶稣都无权废除,何况是人类!
在这里,是天主主动和人类缔结盟约。天主提出的条规,对所有人类都是极有益处的,所以用不着和人类商量。另一方面,造物主主动和祂的受造物立约,发誓不会变更,并镌刻在石头上。这就意味着天主也给自己设了限制:说了就要算数,许下的就要兑现。天主明显的是将祂的受造物人类提升到崇高的位置。“我要做你们的天主,你们要做我的子民。”《圣经》中雅威天主多次这样发誓,并且不止一次地说:“我是你们的祖先亚巴郎、依撒各、雅各伯的天主。”这就在告诉我们,天主一直关心着祂的受造物,一直关心着人类,所以祂一直践行着盟约。每一次破坏盟约的恰恰是我们人类。我们敬拜邪神、我们抱怨、我们行邪淫、我们说谎、我们愤怒仇恨、我们贪婪……所有这些都是违反盟约的,当然要承担责任,接受处罚。于是灾难、祸患接踵而来。一部救恩史,就是人类一次次违反盟约,天主动怒惩罚人类,而后又伸出援手拯救人类的历史。在耶稣降生以前的漫长历史中,天主通过先知的提醒、警告,司祭的祈祷献祭,民长、国王的管理,不断将祂的盟约付诸实践,借以拯救人类。从埃及出来到达福地,仅有四十天的路程,却走了四十年。真正进入福地的绝大多数以民,已不是当初从埃及出来的人,而是下一代下二代的优秀子民;就连梅瑟和亚郎都没有进入福地,因为他们也有违反盟约的地方。由此可见,天主所立盟约的神圣庄严和不可更改。“天地都会过去,我的话决不会过去。”(谷十三:31)
正是借着天人盟约的纽带,天主一次次原谅了人类的过犯,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终于等到了默西亚的降生。“但时期一满,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儿子来,生于女人,生于法律之下,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赎出来,使我们获得义子的地位”(迦四:4——5)。也就是第五次天人结盟,即以耶稣基督的血的祭献,使人类和天主又一次和好,耶稣就是这个盟约的“中保”和纽带。第五次结盟的时间很长,一直要到耶稣第二次降来为止,也就是圣经上所说的“世界末期”,这是人类悔改的黄金时期。“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从他”(玛十七:5)。这就是天主的条件,也是所有人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做到了,天主就承认我们是祂的义子义女,就能继承天国的产业。这就是天主赏赐给我们应享的权利。
从彩虹——诫板——天主圣子的血肉祭献,作为天人合一的盟约,无论在救恩史上,还是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都显得神圣庄严,无可替代!它关乎到所有人类的幸福——现世的幸福和永久的幸福。所以,“盟约”是“社会契约”的滥觞和基础。
三、人类违约与守约的不同结果
无论从教会历史看,还是社会历史看,凡是违反了天人盟约的,社会就起纷争,就会出现灾难,形成动荡,严重时爆发战争。凡是信守了盟约的,国家就安定,社会就进步,人民也能够安居乐业。就说以色列民族,达味圣王一生信仰虔诚,痛悔己罪,努力信守盟约,善用天主赐给的权柄,造福于民,结果连续战胜异族的入侵,有力地捍卫了国家的安全。撒落满一生善用天主的智慧,断案如神,政策公平,并且将圣殿建成,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安居乐业。然而,撒落满晚年有对天主不敬的地方,违反了盟约。结果他死后,国家一分为二,他的儿子统治南方,称为犹大国;他的仆人统治北方,称为以色列国。后来以色列国被亚述帝国所灭,犹大国被巴比伦帝国所灭。以民被掳往巴比伦,做奴隶77年,受尽欺凌和折磨。直到他们悔改补赎后,天主才又允许他们回到故土,重建圣殿,从此改称犹太国。我国历史上这样守约与违约的事也是很多,如春秋战国时期,国家间经常立约结盟,又常常毁约废盟,所以就形成了打打和和,一乱一治的局面。
古今中外的大量事实,告诉了我们一个颠簸不破的真理:天主订立的盟约,完全是为了人类的幸福,完全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所以称之为“天条”。顺天者昌,逆天者亡。纵观人类历史,还未发现一位暴君昏君能得到天主降福的。失去了民心,就是违反了天意;违反了天意,就是破坏了天人盟约,必然要带来严重的恶果。其实,往往不是上天在惩罚你,而是你自己给自己挖掘了坟墓,自己断送了自己的江山,也让老百姓跟着你遭罪。可谓咎由自取,害己害人。
因此,信守盟约,承行天意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施行仁政,爱民如子。所谓仁爱之道、忠恕之道、中庸之道,这些都是天主借古圣人启示给我们的金科玉律,都属于盟约的内容,丝毫违犯不得。否则国无宁日,民无幸福,社会失去和谐平衡,天下大乱。人类历史上曾经订立了数不清的约法、条约、公约、宪章,但有几部是真正实行到底的?为什么这些公正、合理、平等的契约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撕毁,被践踏?原因就是人类没有把天主订立的盟约认真执行。总想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总嫌自己碗里的肉少,而根本不管别人的死活。这种极端自私贪婪的罪恶行径,完全违反了天人盟约,又怎能得到天主的帮助呢?一旦破坏了天人盟约,违反了天主的诫命,人类订立的所有契约都将失去作用。所以,那种把盟约和社会契约割裂开来,单纯从人的角度研究社会契约的做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要知道,社会契约是由人定的,而人心险恶奸诈,总想让契约限制别人,给自己开绿灯,总想逍遥于契约之外。试想,这样的契约能发挥作用吗?人们常说:“人心不平,再准确的秤也不会平。”
电视连续剧《宰相刘罗锅》里唱得好:“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秤杆子呀挑呀挑江山,你就是那定盘的星。”定盘星就是人的正义、良心、爱心、人的道德、人的责任意识等。而“定盘星”意识,一是来自于天主的启示,二是多年的修养。正所谓:上承天意,下顺民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心底无私天地宽;君子坦荡荡。
只有建立起天人之间的共融关系,尽力信守好天人盟约,社会契约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社会契约——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利和责任
社会契约是欧洲历代思想家,经过艰辛的探索,才发现并逐渐完善起来的。这些思想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具有虔诚的信仰。他们对《圣经》谙熟,并努力将天主的启示运用到人类社会生活中来。要清楚,尽管天主启示,但能发现盟约与社会契约之间的内在联系,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这些思想家非常关心人类社会的进步;与此同时,他们总感觉他们所生活的社会有许多不合理不完美之处。于是他们尽其一生为人类自由幸福的明天而大胆探索,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苏格拉底被判死刑,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是一生殚精竭虑。至于霍布斯、洛克等人生活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封建君主专制下的专卖权、国王的横征暴敛、庞大的常备军……打着“君权神授”的旗号,随意发动侵略战争,欺负弱小民族,自矜功伐,穷兵黩武,使得社会一片紧张,民不聊生。这就为他们探索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理想社会提供了动力。因此,他们一方面抨击腐朽的封建君主专制,另一方面在思索寻找未来社会的理想模式,社会契约就成了他们研究的重要课题。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重新确立的代议制,其原理就是社会契约,但并不完善。英国启蒙思想家的研究成果传播到高度封建集权的法国,从伏尔泰到孟德斯鸠,再到卢梭,通过“沙龙文化”的形式,将社会契约的思想成果进一步发挥完善,终于在卢梭手里结集完成,卢梭也因此成为彪炳史册的启蒙运动思想家之一。启蒙思想结出的第一个丰硕果实,是太平洋东岸十三个殖民州的独立,然后按照社会契约的组织形式,通过三权分立的制衡机制,建立了美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通过以上的回顾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社会契约思想的付诸实施,并非那么容易。它的第一个阻力就是延续了几千年之久的封建等级制和君主专制。“君权神授”这个口号其实并没有错,错的是君主的作为。打着神的旗号,做的是相反神的旨意的事情,当然要遭到民众的反对,并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但因此我们就要否定神的存在,或者借批判当时比较保守教条的教会神学观和权力机制,来否定天主的启示,是非常错误的。事实上,当年欧洲的启蒙思想家们所竭力反对的是封建等级制和封建君主专制,反对的是当时天主教会的一些神学观点和由此衍生出的教阶制、世俗权。因为当时欧洲实行的是政教合一,教会神职人员的世俗权力太大,干涉国家的事务太多,这与耶稣当年的作法完全相反。但是启蒙思想家们并没有将教会神职人员的错误做法、教会体制弊端、神学的局限性和天主的启示混为一谈。相反,他们重新走进圣经,经过长时间的研读,终于发现,当时教会一些人的一些做法,与天主的启示,很多地方有明显的不同,也就是说,教会有不少地方违反了天主的旨意(新娘没有完全忠实于新郎。这也正是多少年以后教会召开梵二大公会议的一个重要原因,即进行系统的神学反省)。于是这些思想家们正本清源,重新发现了真理,如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其中天主五次同人类结盟立约,是非常尊重人类自由的。于是,他们由盟约的原理,结合当时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形,逐渐探索出社会契约这个十分科学有效而又充满天主智慧的社会组织形式。
然而,社会契约理念的实现,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建立在人类自觉自愿、平等互利、高度自我约束基础上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的产物,它需要公民高度的责任意识和理性素养。一个文盲充斥的社会,一个自私贪婪的群体,是无法实现社会契约蓝图的。因此,民主法治化的建设程度,自由、公正、博爱意识的增强程度,公民的规则意识、道德素养、文化修养、人格尊严等诸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就成为社会契约理念付诸实施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通过观看纪录片《大国崛起》,让我们深深感受到,我们所真正缺少的,不是单纯的经济落后,而是教育的落后,思想的僵化,观念的落后;长时期对知识分子的限制迫害,更使得我们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德国、日本、英国、法国、美国等近代西方大国,恰恰是在教育上,在思想方面,在科学技术方面,倾注了极大的力量,终于将封建落后的臣民,改造成理性文明的公民、国民。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德国的威廉一世皇帝、日本明治以后的历届政府、法国的拿破仑、戴高乐等资产阶级革命家,无不在教育、思想文化、科学技术方面,加大对国民的改造,几十年过去,才见到了成效。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和保护发明专利的国家,另外,美国、德国等,无不注重对发明专利的保护,从而极大地调动起了人民的创造积极性,推动了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逐渐成为世界性大国。
我们中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由政府推行民主法治化建设、抓基础教育、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思想文化开放等,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时间虽短,但成果显著,令世界瞩目。但由于国家大,人口多,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这一块至今仍然是弱环。所以,这就决定了民主法治化建设的任重道远;自然,社会契约蓝图的完全实现,也需要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努力。好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并着手从基础抓起,实实在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我想以五大和谐文明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肯定能在不远的将来完全实现,社会契约的思想理念,必将发挥出它强大的生命力。
在这里,公民的综合素养是关键,是基础,而道德教育尤其重要。道德教育离不开宗教圣化。人治人,越治越乱;法治人,只能治其外,不能治其内;只有神治人,才能标本兼治。因此,通过长时期的综合教育,使绝大多数中国人逐渐建立起天人合一的信仰理念,社会契约的科学蓝图才能在神州大地上,变成民主、和谐、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厦!
最后,我愿用柏拉图《理想国》里的几句话结束全文:“国家、政治和法律要朝向真正的存在与人的灵魂相关才有意义”“绝对的正义在神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