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就是只爱自己
2015-02-09 10:23:11 作者:田晓庭神父 来源:《信德报》2015年1月29日,5期(总第615期)
教会所说的“罪”与国人口中常说的“罪”是有很大差别的。通常我们认为:只要不杀人放火,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没有入狱,我们是很难认为自己是有罪的。但教会却总是教导人们:“我重罪人,得罪于天主……”那教会对罪有怎样的定义呢?
《天主教教理》中对罪有一个定义:罪过是一个违反理性、真理、正直良心的过错;罪过是因了对某些事物反常的依恋,而欠缺了对天主和近人的真爱。罪过伤害人的本性并伤害人的连带责任……如此,罪过是“自私自爱,竟致轻蔑天主”。因着自傲自大地高举自己,罪过与救主耶稣的顺命完成救恩,背道而驰。(教理1849-1850)
说到底:罪的本质就是只爱自己。
难道爱自己有错吗?爱自己是没有错的。若一个人不会爱自己,就不可能爱人如己。但若“爱自己”前面多了一个“只”字,情况就大有不同了。“只爱自己”其实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另一种表达。解释和定义概念太过抽象了。让我们举几个生活中的例子,看看“只爱自己”是怎样的吧。
有一种人从来不会吃自己生产的食品——因为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那些光鲜味美的食品里面,到底添加了怎样的原料,地沟油?三聚氰胺?工业色素?过量的防腐剂?我听一位生产面粉的老板说:我们常吃的白面里至少有八种添加剂。何况用这种面粉做出来的、最后放在超市里的食品呢?食品行业似乎已经有了一种流行潜规则:他们从不吃自己生产的食品。因为他们“只爱自己”,知道吃了那些东西会对健康造成威胁。但他们从来不关心那些素昧平生的顾客,只关注自己的存折里的数字——他们“只爱自己”。
有些工厂不只污染大气,更会污染水源。在我所处的地方就有几十个这样的工厂。在那些工厂的周围就是农田和村民的住所。许多厂长其实是很少在工厂呆的,他们也不会住在工厂附近,而是住在山清水秀的别墅里,定期去厂里督工。他们把大把的钱塞进了自己的口袋,竟然不顾村民的死活,不关心他们是否正在喝着被厂子污染的水,是否吃着被厂子污染的土地里的出产,是否呼吸着厂子里冒出来的浓烟——他们“只爱自己”,只要自己不受害就够了。
我国95%以上的河流都已经不能再饮用了,有的甚至已经不能再用来灌溉。有没有发现:无论河流经过乡村还是经过城市,所有的河道都成了天然的垃圾场?所有往河道里倾倒垃圾的人,难道就没有一个人想过:这会污染河流吗?可是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样做很方便。自家门口干净就行啦!河流的下游需不需要干净的水源,与我何干?因为“只爱自己”,于是,许多河里已经不再有鱼虾了。
一对貌似相爱的夫妻,忽然有一天一方提出要离婚。原因很简单:因为“不再有爱”了,因为“另有所爱”了。没有爱还需要继续下去吗?难道不应该寻找自己的幸福吗?于是,TA选择“让自己快乐”,“让自己幸福”。多么动听的口号啊!于是,TA把自己的孩子、曾经的爱人抛在火坑里,与另一个也为“让自己幸福”,也把自己的孩子、曾经的爱人抛在火坑里的人去寻找“真爱”去了。这些事在我们的社会中一再演上演着,致使许多人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了。
罪就是“只爱自己”。的确,只爱自己的人定会“欠缺对近人和对真理的爱”。“只爱自己”定会“伤害人的本性并伤害人的连带责任”。若是人人只爱自己,后果就是人人没有爱!像动物一样,生活在一个弱肉强食的可怕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