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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理


2014-07-29 13:34:46 作者:若翰 来源:《信德报》2014年7月24日,27期(总第591期)

    我们这里常听到这样一个评说:“这个人不讲情理”,意思是说他没有人情,不讲道理。
    其实,“情理“这个词语,是有两个含义,那就是情和理。我非常佩服第一个人发明了这个词语。他把“情”字前置 “理”字后置。情理,情理,说明当先情后理。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如果我们处理好了情理,那我们就可以无往而不胜。夫妻之间当然以情为本,情在两口之间占着绝对的优势,这时也就无所谓理了。如果夫妻之间没有一点情的话,则他们的夫妻关系也就名存实亡了。小两口有时有些争论,但谁对谁错,谁也说不清,真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最后还是情战胜理平息了矛盾,恢复了原来的和谐融洽的家庭生活。
    父母与儿女之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情为主。因为天主赋予我们人类的自然感情驱使我们要以情来解决一切问题。但如果双方缺少了情,那就无异于邻里或陌路人。常见到有些人家的儿女对他们的年老父母,竟漠不关心到要惊动当地的干部或长辈来说理,当然儿女没有理,人家用强制的规定,要求儿女抚养好自己的老人,直至送终,不得有误。倒过来,父母对待儿女失去情分的有没有?很少,但不是没有。常言说虎毒不食子,但也竟有父亲把儿子告上法庭的事:儿子工伤瘫痪,赔到了一笔钱,其中包括给年老父亲的抚养费,由于某些原因,抚养费儿子没有拿出来,但承诺一定会抚养父亲;然父亲对此不满,就把儿子告上法庭,当然胜诉者是父亲,因为他有理,但从此老小之间就为了这一点钱,没有一点情分,相见如陌路人。多么可惜!这在当地成了人们茶后饭余谈话的笑料。
    弟兄之间本来应该是亲如手足,互助互爱,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为了一点经济利益或者为了父母家产分配的不公而争吵不休,闹到弟兄间的关系远不如与邻里间的关系。他们忘了情,只讲理,谁都说理在他一边。竟有这样一则丢人的故事:弟兄俩都想要父母遗下的一个橱柜,谁都说占有这个厨柜的理,争吵的结果只有动用了锯子来给他们分开了。
    其实邻里之间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常以情来处理一切事情,则生活充满着阳光、温暖和平安;如果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或者为了几句不值一文钱的话语,就闹翻脸,甚至发展到剑拔弩张,非要告到干部那里或诉之法律。其后的结果当然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那真是太不值得了。常言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何乐而不为呢?
    但以上这类事情如果发生到我们基督徒身上,应该说完全可以迎刃而解,不成问题的。基督教导我们,我们不仅要上爱天主,而且要下爱众人,两者是相辅相成,不能偏废的。耶稣在受难前夕,给了我们一条新的命令:“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你们也该照样彼此相爱。”(若13:34)有了爱主爱人的双爱之心,则必然会衍生出宽恕之情,天主经上说:“求你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有了爱主爱人的双爱之心,则必然会衍生出求恕之情。耶稣说:“你若在祭坛前,要献你的礼物时,在那里想起你的兄弟有什么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留在祭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玛5:23-24);有了爱主爱人的双爱之心,则我们就能真真体会到“施与比得到更幸福”的意蕴。这样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解决的呢?
    情理情理,不仅是先情后理,更是情胜于理。

本文标题:情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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