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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审判


2004-11-26 09:53:23 作者:李荣品神父 来源:信德报(第225期)

—一篇基督君王节的讲道辞

    基督普世君节是教会礼仪年最后一个重要的节日,之后我们将开始一个新的礼仪年,也将进入“将临期”,准备迎接基督的圣诞。
    基督的君王面貌在圣经当中是十分模糊的,“你是犹太人的君王吗?”基督说:“你说的对”,(玛27:11)还有一次是骑着小驴驹荣进耶路撒冷,(若12:13)再一次是“他们强迫他为王。”(若6:15)“在你的王国里,让我的两个儿子一个坐在你的左边,一个在右边。”(玛20:21)此外耶稣也讲过好多和君王有关的比喻。如:“天国好像一个‘国王’,为自己的儿子办婚宴……”(玛22:1-14)“一个贵人起身到远方,为取得了王位……”(路19:12-28)“一个国王要去同别的国王交战……”(路14:31)
    在今天的福音里,基督把所有的人放在一个公平的审判座前,不分种族、肤色、文化、地域,这也是我们每一个人早早晚晚要面对的,审判的标准不再是天主十诫、圣教四规,也不是各国的法律法规,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仅仅是同一的标准“你们有没有对我最小的兄弟做”。这一个标准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做什么?基督君王提出的不是什么大事,相反的却是极普通的日常生活,“我”饿了,“我”渴了,“我”做客,“我”赤身露体,“我”生病,“我”坐监,你有没有对“我”做。
    你不能说我是主教,我是神父,或者说我是总统,是总理,是这主席,那董事,这长那士,就可以免除这种义务,就可脱免没有做这些事的过失,种种身份基督君王全然不顾,一视同“人”。
    我们看我们的这位君王多么与众不同,在他面前绝没后门这一说,也没有什么律师可以为你辩护,也没有什么人能为你求情。如果我们想站在君王的右边,那就应做与站在右边相称的行为,否则别无他法。
    可能好多时候我们关心的是天主十诫、圣教四规、七罪宗,我们的反省也往往是“我的行为有没有犯罪”,如主日罢工、瞻礼六守斋等,这些固然重要,但更不可忽略“行善”这一点,而我们告解时往往不会告:今天我看见一个要饭的而没给他吃的,看见一个老人上车没给他让座……
    我们所关心的应是“人”,因为“一切的诫命都包含在爱天主及爱人如己”这条诫命上。
    不是为了守法而守法,也不是为了守法而爱人,而是为了爱主而守法,为了爱人而守法。

本文标题:公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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