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报:信徒与学者论争取普选重申应按良心及福音教导
2013-09-01 08:31:08 来源:公教报
教会人士出席有关普选与“佔领中环”讲座时指出,本地基督徒长久以来都关注民主进程,面对最近一轮有关争取普选的行动,教徒可按良心及福音教导去诠释“公民抗命”。
东九龙铎区关社联席联同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八月二十五日假圣安德肋堂举办讲座,主题为“普选攸关——下一站中环?”,回应有社会人士发起“让爱与和平佔领中环”行动去争取普选。约一百一十人参与当日讲座。
正委会干事孔令瑜期望教徒从信仰去了解“佔领中环”争取普选的方式,她指出参与者或会因此被捕,惟公民抗命是要表达人按照良心,拒绝向违反道德、基本人权等权利的政权服从。
她从社会训导反省普选原则与香港处境,并从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百年》通谕指出,社会若要让人活出生命的尊严,便有责任建立普及而平等的民主制度,使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公共事务。“教会对民主政制一直评价很高,可是大多数港人也未能参与政治的决策过程,这是违背民主原则。”她说。
孔令瑜称,现今香港政治制度只保障少数的既得利益者,行政长官并非由普选产生,只有小撮人控制议会及政制发展。“改变现行制度的过程中纵使涉及公民抗命,也是为了收回少数人的政治和经济特权而行动。”她说。
谈到这场由民间计划发起的“和平佔中”行动,她说这是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式,由示威者违法地佔领中环要道,以迫使北京改变立场。
教会因应时代需要参与社会
回顾教会参与香港民主发展进程时,夏其龙神父指出教会一直随着时代及针对民生需要去参与社会。他指出,如七十年代赖诒恩神父倡议政府成立菜蔬总批发市场以控制菜价;越南船民在港时,神父及修女不时关怀船民,后来教会成立正委会及劳工事务委员会,均以实际行动关心社会。
对于社会热议公民抗命,夏神父指“公民抗命”早于一八七○年已在教会内发生,因当时政府突然收回教会为结婚者註册的权利,要求所有圣堂举行婚配圣事前,新人须在婚姻註册处登记,高主教便公开向政府表达“公民抗命”的意愿以保障教会。
夏神父亦回应早前教区就普选的紧急唿吁,他说:“教会要求政府为普选作谘询,实际上清晰地解释了若因公民抗命而发生佔中行动时,作为教友如何面对,以及教会持有甚么立场。”
他说,当年高主教代表香港教会作出公民抗命,今天教会则把责任及决定交给教徒。他指教徒要辨识社会转变时,当回应最基础的问题:“我作为教徒如何安身立命,如何成为社会及教会上的一份子?”
有义务守法 按良心回应公民抗命
恒生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助理教授林荣钧博士称,“信徒要按照良心、理性、福音的指导去看法律,若它违反公义时,可按照良心而不遵守”。他指出,法律应与教会教导相符,至于或为争取普选而产生的“佔中”公民抗命,他认为这行动属于间接的公民抗命,透过“佔中”带出选举制度的不公义。
林说,公民抗命是指在不公义的法例下,人民有权决定不遵守,即使违法,也是为了公义,出于良好的动机。
谈及信仰对公民抗命的看法时,他说:“当人面对不公义,其教会价值受到伤害时,在信仰上面对冲突,这时信仰原则便高于法律。”与此同时,他从圣奥思定及圣多玛斯的理论指出法律约束力的限制,称基督徒同时有义务遵守法律。
答问环节上,夏神父称,“佔中”行动及教区的唿吁让大众进一步反思违法及犯罪的观念,他指“有信仰的人会把两者分割”,在某些情况下,违法也不会犯良心上的罪。
面对“佔领中环”行动,有学者和社会人士组织“反佔中”行动,期望让过去沉默的人士发声,保持香港的社会秩序。
东九龙铎区关社联席联同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八月二十五日假圣安德肋堂举办讲座,主题为“普选攸关——下一站中环?”,回应有社会人士发起“让爱与和平佔领中环”行动去争取普选。约一百一十人参与当日讲座。
正委会干事孔令瑜期望教徒从信仰去了解“佔领中环”争取普选的方式,她指出参与者或会因此被捕,惟公民抗命是要表达人按照良心,拒绝向违反道德、基本人权等权利的政权服从。
她从社会训导反省普选原则与香港处境,并从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百年》通谕指出,社会若要让人活出生命的尊严,便有责任建立普及而平等的民主制度,使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公共事务。“教会对民主政制一直评价很高,可是大多数港人也未能参与政治的决策过程,这是违背民主原则。”她说。
孔令瑜称,现今香港政治制度只保障少数的既得利益者,行政长官并非由普选产生,只有小撮人控制议会及政制发展。“改变现行制度的过程中纵使涉及公民抗命,也是为了收回少数人的政治和经济特权而行动。”她说。
谈到这场由民间计划发起的“和平佔中”行动,她说这是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式,由示威者违法地佔领中环要道,以迫使北京改变立场。
教会因应时代需要参与社会
回顾教会参与香港民主发展进程时,夏其龙神父指出教会一直随着时代及针对民生需要去参与社会。他指出,如七十年代赖诒恩神父倡议政府成立菜蔬总批发市场以控制菜价;越南船民在港时,神父及修女不时关怀船民,后来教会成立正委会及劳工事务委员会,均以实际行动关心社会。
对于社会热议公民抗命,夏神父指“公民抗命”早于一八七○年已在教会内发生,因当时政府突然收回教会为结婚者註册的权利,要求所有圣堂举行婚配圣事前,新人须在婚姻註册处登记,高主教便公开向政府表达“公民抗命”的意愿以保障教会。
夏神父亦回应早前教区就普选的紧急唿吁,他说:“教会要求政府为普选作谘询,实际上清晰地解释了若因公民抗命而发生佔中行动时,作为教友如何面对,以及教会持有甚么立场。”
他说,当年高主教代表香港教会作出公民抗命,今天教会则把责任及决定交给教徒。他指教徒要辨识社会转变时,当回应最基础的问题:“我作为教徒如何安身立命,如何成为社会及教会上的一份子?”
有义务守法 按良心回应公民抗命
恒生管理学院通识教育助理教授林荣钧博士称,“信徒要按照良心、理性、福音的指导去看法律,若它违反公义时,可按照良心而不遵守”。他指出,法律应与教会教导相符,至于或为争取普选而产生的“佔中”公民抗命,他认为这行动属于间接的公民抗命,透过“佔中”带出选举制度的不公义。
林说,公民抗命是指在不公义的法例下,人民有权决定不遵守,即使违法,也是为了公义,出于良好的动机。
谈及信仰对公民抗命的看法时,他说:“当人面对不公义,其教会价值受到伤害时,在信仰上面对冲突,这时信仰原则便高于法律。”与此同时,他从圣奥思定及圣多玛斯的理论指出法律约束力的限制,称基督徒同时有义务遵守法律。
答问环节上,夏神父称,“佔中”行动及教区的唿吁让大众进一步反思违法及犯罪的观念,他指“有信仰的人会把两者分割”,在某些情况下,违法也不会犯良心上的罪。
面对“佔领中环”行动,有学者和社会人士组织“反佔中”行动,期望让过去沉默的人士发声,保持香港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