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化愈
2004-06-29 09:43:47 作者:夏明颂 来源:信德报(第216期)
法国米契·郭安神父讲:“犯罪就是理智屈服在冲动之下,价值的秩序已被推翻,人活得不像人。”不可否认,我们带罪的本性是不成全的,不完美的。罪恶,不仅有损于我们作天主儿女的尊严,同样会伤害弟兄姐妹间的手足深情。可能有人对此不以为然:我们取财有道,用财合理,生活有节制,哪有那么多罪啊!况且即使真的犯了罪,也未必会伤害到别人呀!我都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人因缺乏粮食而生病或饿死,而另外有一部分人却在计划着如何减肥。我们基督徒属于前者还后者呢呢?
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抱怨饭菜不合口味的时候,主在四处奔波,餐风饮露。宗徒们也随主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有时为了充饥,走过麦田掐些麦穗吃竟遭人诘难。当我们面对满衣柜的衣服仍不满足时,耶稣基督却被赤身露体地悬在十字架上,他数以万计的“最小弟兄”遍布在世界的每一角落,衣不蔽体、垂死挣扎在饥寒交迫中。当我们埋怨住宅面积小,房子不理想时,贫穷的耶稣悲叹地说:“狐狸有穴,天上的飞鸟有巢,但是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路9:58)他的穷苦“朋友们”还在露宿街头,生不如死。
因为我们一时的贪图安逸、铺张浪费或满足口腹,不仅会使一些动物惨遭杀戮,被人食肉寝皮,而且会使一些人的生命受到威胁。真的,这不是危言耸听。当代文人余杰曾在他的《铁磨铁》一书中谈到,菲律宾的贫民窟里,年轻的母亲们由于没有钱带孩子去远处的医疗所,只能“唱着儿歌看着自己的孩子在怀里死去。”将心比心,如果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骨肉死在怀里却束手无策,父母亲们会是怎样的一种心痛呵!
人人都是按天主的肖像所造,都是天主可爱的子女,享有独一无二的人格。天主不会厚此薄彼,更不愿因着我们的罪过直接或间接地伤害别人。梵二《教会宪章》指出:“教友办告解,由于天主的仁慈,获得罪恶的宽恕,同时与教会和好,因为犯罪时损伤了教会。”(教会11B)每当我们参与弥撒圣祭时,主礼司铎带领教友致忏悔词:“我向全能的天主和各位教友,承认我在思言行为上的过失……”若不是我们的罪伤及弟兄姐妹,怎么能向他们作出忏悔。所以,罪恶不仅只是不忠于天主,同时也伤害了教会。我们在办告解时,等于从纵横两个幅度与天人和好。犹如“荡子回头”中的“小儿子”一样,他不仅意识到自己的罪恶伤害了父子亲情,同样也危及了天人共融。因此,他认罪的态度是:“父亲,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
在庆祝两千禧年来临之际,教会曾发表“和好2000”的文告,文中指出,我们基督徒应与天主和好,与人和好,与自然万物和好。因为我们的罪恶破坏了天地间人与万物的和谐。
如何修复人们遗留下来的罪恶伤痕呢?我们不妨重温主教导那位经师的“最大诫命”的福音。主说:“第一条是……你当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条是:你当爱近人如你自己”。(谷12:29—31)主为我们亲自指出“爱的诫命”实为众诫命之首,爱天主和爱人是基督徒当尽之责。爱的诫命是主为我们提供的一剂良药,它能有效地弥合天人之间、人与人之间因罪恶所造成的创伤。
如果我们将爱纵向融合于天主的圣爱中,我们也会从永恒的泉源中汲取丰富的恩宠,这必会激发我们绵延不绝的爱的活力,使之广泛地辐射及周围的人,这正是具有基督徒特色的博爱精神,绝不同于普通的人道主义的关怀。所以,认识罪恶的创伤与影响,仅停留在忏悔中是不够的,需要我们忠实执行基督爱的诫命。谁也不能否认,印度德肋撒修女将基督之爱发挥到了极致的境界,她善待“主的小弟兄”———贫困与病患者,足以堪称这一时代的楷模和我们基督门徒“爱主爱人”的典范。让我们牢记主耶稣指着那个悔改的罪妇说的一句话:“她的许多罪得了赦免,因为她爱得多。但那少得赦免的,是爱得少。”(路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