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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与爱


2011-03-07 10:07:47 作者:张健 来源:《信德报》2011年2月1日,4期(总第435期)

    在敬礼天主上,“怕与爱”是整个圣经新旧约的区分之一,旧约时代的法律让人心生敬畏甚至恐惧,而新约时代耶稣力图制造爱的氛围,让人从内心敬畏上主。
    怕和爱哪个更好?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曾在某篇文章上以孝敬父母的比喻描述过这种区别,我觉得儿媳妇对公婆的爱像旧约时代的人们,仅出于任务和面子,却不见得真心,而女儿对父母的爱像新约时代的人们,发自肺腑(当然不能一概而论,媳妇也有胜于女儿的)。如果孝敬不是发自内心,仅出于“怕”,怕闲言碎语而为之,何谈真孝敬?这种孝敬也是有所保留和充满埋怨的。真孝敬是不为别人评价,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而孝敬,甚至这孝敬是任何阻力都阻挡不了的。
    旧约时代的以民总是从天主惩罚的角度描述天主,这种把天主当作暴君的做法给后世一个很大的误解,以至于我们看新约时会发现天主前后的截然不同,因为当时以民不是从内心敬畏上主,而是怕,这是祖宗亚巴郎的天主,我们从小接受这种教育。我要不敬畏上主,他会降下灾祸。他们害怕天主所以献上全幡祭等,而事实上,天主不见得中悦他们的祭品,当亚巴郎献子从祭时受天主的阻挡,后来耶稣也改正了以民长期形成的信仰观,他说:“我喜欢仁爱胜于祭献!”(玛9:13)
    法律使人怕但人心中不见得服气,仅无奈而为之,“逮不到我,我沾光了”不正是这种状态下的生活思想?而内心的爱才能使人平安。想杀人但由于法律不敢杀,可内心仍有欲火,而真正接受了心灵的感动,让你杀人你也不会做。所以,以民仅停留在法律上,难免感觉受约束,而耶稣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玛5:17)他的成全是让人发自内心地接受诫命,不是因怕而敷衍地接受诫命,耶稣传教中一直在做这个思想工作。他的爱让人们在罪恶面前蒙羞,使人们不再思念恶事,他的话语胜于法律的教导。
    “怕”比起冷淡和堕落虽然是值得称道的,但毕竟不如“爱”完善。我们领受坚振圣事,领受圣神七恩,七恩中包括“敬畏”,这里的敬畏不是让我们把天主看得很可怕,而是认清我们的卑微,对慈爱同时严厉的天主肃然起敬,审视自己以免伤害天主。怕天主只会增加信仰的索然无味,会使人与天主关系变得有隔阂,亚当因怕天主而用无花树叶遮蔽身体并躲起来不正是想远离天主吗?而真正爱天主才是喜乐。为什么许多人感觉不到圣神的充满,原因之一应该也是怕与爱的问题。我参与弥撒,是怕,因为不去天主可能不高兴,而不是从内心对弥撒、对圣体充满渴盼;我告解是怕下地狱,怕惩罚,而不是认为我伤害了天主;我念经是因为这是传统,不念人家会笑话,而不是从内心充满和天主交流的渴慕。
    宗教不是约束人的,而是使人更喜乐。许多人望“教”兴叹,认为宗教对人心灵造成折磨,因为他们不能领悟信仰的真谛。圣保禄告诉我们:“你们在主内应当常常喜乐,我再说:你们应当喜乐!”(斐4:4)这种充满喜乐的生活理应成为我们每天的生活写照,但这绝对需要内心对天主的爱、对信仰的爱、对教会的爱。如果仅出自怕而无奈地完成任务,我相信这种喜乐是大打折扣的喜乐!

本文标题:怕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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