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希望·爱·幸福(二)
2010-01-12 10:30:18 作者:古歌 来源:《信德报》2010年1月10日,2期(总第397期)
信仰与爱:爱是人类的一种伟大情感,是人类的一种崇高的精神活动。柏拉图说:“没有爱就没有生命”,佛罗姆说:“爱是生命的源泉”。但关于支持爱实现的力量和爱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人们却有着不同的理解。现代神学家蒂利希在《爱、力量与正义》一书中把爱分为四种类型:欲望(epithymia)、欲爱(eros)、友爱(philia)和圣爱(agape)。并认为“圣爱从另一个维度进入生命的整体和爱的全部特征。”是爱的深层维度,是“切入爱中的爱”,最终转化着生命与爱,我理解他说的这种圣爱就是耶稣基督在福音所宣讲的“天主之爱”。
在我的信仰中,是基督信仰让我找到了爱的源泉,爱的力量,爱的归宿。在我沉溺世俗化生活的“七罪宗”中,是基督之爱让我觉悟我所喜爱的不过是现世的“乐园”,唯有追求天主的大爱才能让自己的心身达到神圣的超越。当我在追求中感觉天主之爱高不可攀,以致同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和普通道德绝缘的时候,是基督之爱让我醒悟人虽然出于“灰土”(创2:7),即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受制于自然规律,具有现实的局限性,但同时人是按“天主的肖像”而造,即人又有别于自然,具有自由与精神,富有创造与爱的能力。能够分享天主的生命和他的爱。而这种爱不仅写在圣经的福音中,也写在历代圣人的行实中,即便在今天仍然有:印度的德兰修女和她的仁爱会以其无私大爱,在寻求和平中给这个世界带来希望;绿色和平的勇士们以一叶小舟对抗庞大捕鲸船队,给这个时代带来震撼;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为救助落水儿童而牺牲,给这个社会带来感动。
当我被这些大爱所感动的时候,我的信仰告诉我,坚信基督之爱的存在呈现于邻人与事物之中,就会把一种新的深度赋予世界,从而深刻地影响人们在世上的行为。当我坚信天主“所造的一切,认为样样都很好”(创 1:31)。也就相信世界的存在本身是好的,我就会满怀热情和信心,去追求爱的生活。
信仰与幸福:如果说幸福是一种爱或者被爱的喜乐心情,那么内心有爱的人就永远幸福。基督徒的信仰生活是以爱为核心的生活,我既然接受了基督信仰,就应该去追求基督之爱,当我在生活中实践了这种爱,见证了自己的信仰,我便获得了幸福。经上说:“天主是爱,那存留在爱内的,就存留在天主内,天主也存留在他内”(若一4:16)。天主是幸福的泉源,也是人心最深切的渴望。选择爱的人,也就是选择生活在天主内。如果一个人真正生活在天主内,那么他的幸福一定圆满无缺。
在基督信仰中,爱为什么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这个世界上,人们为什么最需要爱? 近三百万字的《圣经》其实就讲了一个字“爱”:天主创造世界为了爱;先知的预言是为爱;圣婴降生为了爱;耶稣被钉牺牲为了爱;基督复活为了爱;弘扬福音也是为了爱。当我们感到了这种爱,也就感到了幸福,感到了天主之爱的沐浴与照耀。这种沐浴与照耀,好像同时也是来自自我灵魂的内部,可以说这是一种内外一致、通体透明的照耀。体验爱,体验幸福,这是天主赋予我们生命的一种能力,一种状态,甚至这就是生命本身。只有能够体验幸福的人,才能说得上是完整的人。生命是幸福的,这却是一个需要用灵魂才能体验到的真理,是一个需要基督信仰启示才能领悟到的关于爱的真理。只有我们在现世见证了这种爱,才能在生命的终极分享天主预许给我们的永恒幸福。
最后引用一位佚名学者的话与大家共勉:“在我们的一生中,值得做的事不可能都做完,因此,我们求助于希望;我们所做的事,不论有多大的效力,都不可能单独去完成,因此,我们求助于爱。”(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