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通谕》以一个光辉的典范来对这众多的阴影作出回应,那就是第二章提到的慈善的撒玛黎雅人。这第二章的标题是“街道上的外乡人”。
回到路加福音所记厄玛乌的故事中,当耶稣与那两位门徒同行时,不断与弟子们对话及讲解圣经。
“(玛14:19)记得,在我们晋铎时所选的座右铭是:“上主,愿照祢的话成就于我吧!”(路1:38)这句话一直在激励和鞭策着我自己。
首先说,当今社会上的个人主义、利已主义、享乐主义在青少年中很有市场,不难说明问题。个人主义在道德观上表现为利己主义,一切以是不是对自已有利为转移,对自已有利的就是好的,反之,就是不好的。
耶稣在他日后的讲道中便指出:这些人就是神贫、哀恸、温良、饥渴慕义、怜悯、心里洁净、缔造和平、为义而受迫害的人(参见玛5,3-10)。
以上的引言导致我要借用耶稣基督的话语: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将称为天主的子女(玛五9),来作这文告的讯息。福音的真福八端2、耶稣所宣讲的真福八端(参阅玛五3-12;路六20-23)都是些许诺。
(玛19:27-29)。2.在信仰上,也需要一种勇气,宽容和理解。a.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忱头的地方。
玛窦福音说得更清楚:你们不要在腰带里备下金、银、铜钱;路上不要带口袋,也不要带两件内衣,也不要穿鞋,也不要带棍杖(玛10:9-10)。传福音者也不必带行囊、内衣、棍杖,或其他类似装备。
厄玛乌的两个门徒在分饼时(领圣体)认出主耶稣之后,“遂立刻动身,返回耶路撒冷……”(路24:33)“当他们真正经验过复活的主,获得他体血的滋养后,已无法将所体验的喜悦据为己有。
孔子也批评过“为富不仁”,圣史路加记载的主耶稣的教训“富人与拉匝禄”的故事,玛窦圣史记载的主耶稣的“为我最小的弟兄做的就是为我做的”。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