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诫命,由「耶稣钟爱的门徒」将之流传至今,把我们经常挂在嘴上的空谈,和我们受召用来自我度量的具体行动,互为对比,其重要性,因而愈发明显。爱没有借口。
她提醒我们第一条伟大的诫命是“以色列,你要听”(申6:4),因为在每一条法令前重要的是进入与天主的关系中,接受他来与我们相会的爱的礼物。
信德的确是一份礼物,是圣神临在我们内所结的果实,但也是一项任务,必须在自由和对耶稣爱的诫命服从中去执行。我们必须为这真福的望德作见证。然而,我们要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候,又该如何去作此见证呢?
以得救的方法言,只有圣洗一件圣事是有其诫命的必要性的。兼领圣体圣血并没有诫命的绝对必要性。在古代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信友在家里领圣体,或给病人与儿童送圣体时,才单领一式。
她虽然穷,却慷慨济助那些比她更穷的人,大人、小孩、邻居和朋友,她正是遵照了基督爱的诫命。她从小立志守贞,要进修会,做基督的净配。她克苦守斋,有时彻夜祈祷,为求圣召睡觉时将石头放在自己的褥子下面。
还有做天主子女的必要条件,是兄弟们当遵守爱人的诫命:「原来你们从起初所听的训令就是:你们当彼此相爱」(若一书三11)。
原来教会在健全而正统的教义范围内,根据时代和地区的情况,根据信友们的习尚,批准了对天主之母的若干敬礼形式,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礼圣母之际,也认识、爱慕、光荣基督,并遵行其诫命,因为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参阅哥
(玛19:21)耶稣并没有谴责那个富少年,或揭露他其实并没有完全遵守诫命的真相。耶稣只回答他说:“非常好,来跟随我吧!”可结果又如何呢?
(2)改变心态:从‘服从诫命’的被动心态转向‘选择’服从父的意愿的积极、能动心态。如此,我们在灵修道路上,会从‘效法’耶稣进而成为‘协同’耶稣,一起服从圣父。
亲爱的弟兄姊妹,当我们听到福音时,能学习在受到爱的诫命所激励的日常生活的真理上,建立和平。每一个团体都应该进行全面的教育和见证,目的是使每一个人更意识到充份重视和平真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