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的默示录第十二章描写的两大异兆有一个女人,身披太阳,脚踏月亮,头戴十二颗星的荣冠……有一条火红的大龙,有七个头,十只角,头上戴着七个王冠……那条龙便站在那要生产的女人面前
黄昏过后,月亮转瞬间挂在了梢头,洒下淡淡的光辉,清新的群星宁静地蔓延开去,笼罩了深蓝色的夜幕。这是一个轻盈的夜晚,万物的影子在夜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交响着一支静穆的祈祷前奏曲。
最初这个女人是“熙雍的女儿”,即“全体以色列子民的化身”,最后她又是“身披太阳,脚踏月亮”的女人(默十二1),是教会的代表。此外,“女人”是“耶稣对在加纳和立在十字架下的母亲的称呼”。
玉虹妹妹竟半夜起来,看到窗外一轮明月感叹地说:“看,这里的月亮多么明澈”,“人与人之间短短的一句问候,浅浅的一个微笑,都能给对方一份真诚与纯情的感觉和一分安慰”“这里的友谊也竟像这里的月亮一样明澈。”
《圣经》是所有基督信众的最高教义,《圣经》对于基督的再次来临是这样记载的:“那些时日的灾难一过,立时太阳就要昏暗,月亮也不发光,星辰要从天上坠下,天上的万象也要动摇。
安想,即使现在,月亮也一定照耀在树梢上了。这时,名人说了句赞美树木的话,安突然仰起头说:“它们现在正是繁茂的时候。”
我们的主上主应受赞美,你将月亮姐姐和星辰妹妹安置在澄澈的天空,她们明亮、高贵、美丽,以璀璨可爱的光华照亮苍穹。我们的主上主应受赞美,你创造了风兄弟,空气、彩云、雾露和四季,你用他们扶持万物的生机。
但在我眼中,婚姻是双方美丽的承诺,有着月亮般的皎洁光芒,星辰般的璀璨晶莹,是值得我们用一生一世去呵护的。《创世纪》当中说:“天主造了一个男人,用男人的肋骨造了一个女人,带到男人面前。
(弟后1:5)26、福依贝(Phoebe)这名字意为“如月亮般皎洁”。她是个虔诚的基督徒,由于忠心地服事教会,而成为教会的女执事。
我们是月亮,即使不明亮,却反射真正的光——上主。教会只是‘月光的奥迹’,上主才是世界之光。天主之光照亮那些愿意接纳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