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宪章》第20号指出,主教的第一职责是“牧放基督的羊群……,主教们和他们的助手——司铎及执事——接受了为团体服务的职务,替天主来监护羊群、作其牧人;作教义的导师、圣礼的司祭、治人的职员……。
特别是聆听了“梵二”十个主要精神的介绍,广大平信徒弄懂了许多教会道理,明白了自己肩负的司祭、先知、君王的三大重要责任,知道了自己在天主面前的“星座”,也明白了神父不但有司祭、先知、君王的职务,还有天主给的七件圣事及礼仪方面的特殊职务
自从那时起,直到玛加伯时代,匝多克家族一向承袭大司祭的职务,当然也是社会上的势力人物。可是到了公元前153年,叙利亚王德默特流却一反过去的传统,立约纳堂为大司祭及民间首领(加上10:15-21)。
如今新法也强调:“在弥撒中,全体信徒,或为圣职人员,或为平信徒,各按自己和所负不同礼仪的职务共同参与。”(899条2项)。这一观念的转变,实在是令人耳目一新。
使天上人间喜悦而专注的聆听天主的圣言,它是如此的深深吸引着人,在人生旅程中,陪伴并呼召这四位执事有恩宠的走上修道之路,风雨无阻,勇往直前,他们在主教的询问下:亲爱的执事们,你们领受司铎圣秩之前,应在大众面前,表明你们接受这职务的意愿
亚马逊地区缺乏司铎圣召,有的神长提议让已婚男性担任临时性的职务,而且这样的职务应受到当地主教和教会团体的认可和批准。
举例来说:「我们蒙召离开安全的岸边,去拥抱婚姻、司铎职务和奉献生活的生活型态。但是我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不信的妖怪』。我们会说:这不可能是我的圣召;这当真是正确的道路吗?上主对我发出这项邀请吗?」
这真可谓一语道出执事职务的本质。其实执事“为人服务”的本质,不论在新约圣经或初期教会,都有迹可循。
保禄所列明的资格普遍上都符合人性标准,几乎可以这样说,唯有符合人性标准的生活模范,才是履行执事职务的首要条件。
在主教的牧灵职务中,考虑最多的是人的才华、灵修品德,还是管理一个教区的能力?奥莱特枢机说:“主教部与封圣部不同,所关注的是尚不完美的候选人的牧职特性,但他们是走向完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