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一个机会,听说一个小生命在母腹中被扼杀,被亲生的母亲扼杀了!我为这个小生命的消失而感悲哀。他还没有接触世界就要被迫接受死亡!
那时8岁的大舅觉得是后娘,经常为难后进门的姥姥,老娘却非常懂事,跟姥姥站成一条战线,知道虽是后娘也应该尊重她,每天帮着姥姥干活带孩子,成了姥姥儿时的回忆,姥姥也视老娘为亲生,母女关系非常好。
初为人母的岂能忘掉亲生的儿子?纵然她们能忘掉,我也不能忘掉你啊!(依49:15)你们的罪虽似朱红,将变成雪一样的洁白,虽红得发紫,仍能变成羊毛一样的皎洁。
初为人母的岂能忘掉亲生的儿子?纵然她们能忘掉,我也不会忘掉他们的。”(参依49:15)最后,老板怀着无奈的心情,递给了耶稣笔与纸,耶稣毫不迟疑地在上面签了字,画了押。于是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妇女岂能忘掉自己的乳婴﹖初为人母的,岂能忘掉亲生的儿子﹖纵然她们能忘掉,我也不能忘掉你啊!看哪!我已把你刻在我的手掌上,……”放心地让那些在灾难中离开世界的弟兄姐妹们回到天主身边吧!
经过繁复的过继仪式以后,亲生的父亲不能再在自己的儿子身上有任何的权利,一切权柄由继父承受了。做儿子的也不能在生父处有任何继承权,只能够在继父那里享受这样的权利。
这就使人想起秘方手艺传媳妇不传亲生闺女的做法。
母亲生我时28岁,生幺妹时32岁。1970年初,母亲哺乳妹妹期间,3岁半的我,畏惧高音喇叭中不时传出的刺耳声音,常会扑在母亲怀中发嗲撒娇,寻求抚慰。
我们在实际生活当中也是这样,当我们的亲生儿女,不听我们的话,昏聩庸碌,桀骜不驯,使我们伤心时,我们也会对他们进行批评训诫。
如果一个人只求自己的轻松、舒适、愉快而放弃当尽的责任,自然会受到自己良心的噬咬和社会舆论的不齿与谴责,就像那些将自己亲生而有残疾的婴儿抛弃的父母,对自己年迈病患双亲不管不顾的忤逆儿女一样,总想着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