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神父在堂区工作时,对服务人灵及开展儿童福传工作尤为专注,定期举行儿童弥撒、接待教友,不辞辛苦,从不懈怠。虽然年事已高,只要教友有圣事的需求,苏神父肯定会在最短时间给予教友圣事的滋养。
[32]有关特殊团体弥撒,请参看圣礼部,《牧民行动训令》(Actiopastoralis), 1969/5/15,AAS,61(1969),pp.806-811;有关儿童弥撒,请参看圣礼部,《儿童弥撒指南
难怪教会训导当指出了:不安礼规举行圣礼,是伤害教友的权利;(见1970年9月5日圣部《关于正确执行礼仪宪章的训令》4.教会对此现状持什么态度?
出生、成长是子女的权利。教宗在弥撒讲道中则谈了夫妻结合为一体的道理。教宗说,教会不隐瞒家庭的困难和悲哀,教会也知道天主的意愿,不是要捆绑家庭使之成为奴隶,而是要给予人一个真正的自由环境来成全自己。
法治(Ruleoflaw)、宪政(Constitutionalgovernment)和权利保障(theguaranteeoftheindividualrights)等源自基督教伟大传统的普世价值(UniversalValues
为自杀是人的权利并获充分自由,今天许多人权主义者主张自杀的合法性是人的权力,特别被支持安乐死运动的人所维护,圣经上并没有绝对谴责自杀的行为(民长9:54;16:30;玛加下14:41—46),但天主教的伦理神学普遍反对任何形式的自杀行为
当父母的都知道,小孩子天生就有犯错的权利,因为他们是通过犯错来学习的,属灵的婴孩同样如此,否则领袖的完美会让同工无法成长,同工的完美会让会众无法成长,整个教会就被完美主义律法的套子严严地束缚住,变得死气沉沉
敕令还给予胡格诺教徒担任公职的权利,准许他们占有在政治上、军事上居于优势的8个城市,在城市里建立混合司法机构,高等法院也设立特别法庭,以保证进行公正的辩论。
因此教会既反对那在结合中拒绝向生命开放的思想,更反对将胎儿视为个人财产,随意剥夺他们的出生权利,反对剥夺自然死亡的权力,也因此反对死刑。
你说:是你在正义、权利、真理面前退缩时,打在我脸上的那一巴掌最使我痛心,因为我如此的爱你、亲吻你、指导你,而你却避开耳目不听我!但我为爱你,我愿意承受我所爱的人的耳光,但我仍注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