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许多夫妇没有认识到他们婚姻中严重困境,没有采取措施,只想逃之夭夭,最后一婚姻的破碎告终。波普凯克博士(GregoryPopcak)是一位基督徒和心理辅导专家,他撰写了许多有关婚姻的书籍。
美国天主教友夫妇乐意接纳教会有关婚姻为圣事和生命的召叫的教导,即使在实行起来常常会遇到困难。这是最近几个月来750对夫妇举行一系列聚会後的报告中所呈现的事实。
天主教会从传统上一贯强调坚持教内婚姻,不提倡混合婚姻,而不是禁止,这也显示出这不是神律诫命而是人律教条,这就可以解释为:既然不是天主定的永恒不变的,那么教会是可以根据时代的发展调整变化的。
尼玛拉1月27至28日在圣若瑟主教座堂参加工作坊,主题为“美满基督徒家庭生活之道”,对象是异教婚姻的夫妇,以及有意与不同信仰的异性恋爱的青年。参加者共80人,年龄介乎20至34岁。
谓之感情不合,如果半个世纪前的封建买卖婚姻,尚说的通,而现今社会的自由恋爱不要说在城市,就是在农村山区的旮旯儿,也被青年男女所接受,就算是婚介、广告拉来的对象,也必须经历花前月下的谈情说爱、海誓山盟才能双双迈进婚姻的殿堂
罗马圣轮法院是全球教会有关婚姻问题上诉的高等法院,专门接收地方教会法院提出的婚姻问题的上诉案件。因此,就如教宗所强调的,这个法院特别在婚姻问题司法上有很大的重要性。
虽然教会有婚姻法庭,可以宣布婚姻无效,但这需要冗长的时间,繁琐的程序,而且还不一定能得到所想要的结果。当然,与教外人结婚幸福的也不在少处,但是太多太多的例子日后丢了信仰。你能保证是幸运的吗?
因为有些毛病,在恋爱期间,总是尽最大努力进行掩饰,短时间内很难发现(如吴文中当事人B的不幸婚姻),时间长了,容易暴露,如果发现的不是什么大毛病,还可继续,如果是原则性的大毛病,就要及时终止。
这两道手谕涉及天主教拉丁教会法典及东方教会法典中关於声明婚姻无效之诉讼程序的改革。教宗首先解释颁布两道手谕的目的,强调伯多禄的继承人怀着拯救人灵的心肠向主教们提供这份关於婚姻无效之诉讼的文件。
有很多人对婚姻有误解。澳洲法律对承认一男一女的婚姻是否是公义的问题,提出质疑。如果我们相信婚姻只限一男一女的话,天主教徒是否岐视对有同性恋者们和有非基督徒应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