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天主教会反对为同性婚姻立法
2012-06-21 15:25:34 作者:李尚义译 来源:网络
信德网讯 澳洲政党企图提出私人法案,为同性婚姻立法。在新法案提交前,悉尼总主教区特别于6月17日发布牧函,阐明教会信仰和伦理原则。
悉尼华人天主教团体特别将该牧函译成中文,方便中国教友或华籍澳洲公民,明白该法案对澳洲社会的巨大影响。
天主教会的立场,得到澳洲圣公会悉尼主教及东正教会主教支持,并于同日在全悉尼教堂内公开宣读该份牧函,并在公开媒体上发表每个教会的申明。
私人法案并不是由执政党或在野党提交,而是由一些自命开明的社会左派人士所为。 国会在辩论时,可投良心的一票。一旦成为法律后,对社会的稳定将有很大冲击。
现将总主教教区牧函中英本列出,以便各界人士明白真相。
天主教悉尼总教区主教公署致全体基督徒牧函
一男一女的婚姻是爱情与生命的盟约
基督内的的亲爱弟兄姊妹们:
天主教会维护男女因彼此相爱而终身结合的婚姻是美善的。在教会内,婚姻生活是圣事内的恩宠。 男女的结合是天主所制定的,得到创造者的祝福,夫妇们获得幸福的生活,亦因为他们的相爱而得到养育子女的恩典。
有很多人对婚姻有误解。澳洲法律对承认一男一女的婚姻是否是公义的问题,提出质疑。 如果我们相信婚姻只限一男一女的话,天主教徒是否岐视对有同性恋者们和有非基督徒应有的行为?回答这些问题前,我们需要对婚姻和来源作出反省。
婚姻是自然建制。正如耶稣所教导我们,“为此,人要离开父亲和母亲,依附自己的妻子,两人成为一体。” (参阅玛19:及创2:24)天主在起初时便有这个计划。天主创造人类,男女为对方而受造,彼此平等,但各有不同。男女身体各异,不论在体格上,感情上,心理上及精神上要彼此相辅相成。夫妻间天然互补性的力量是从婚姻中结出果实流露出来的。
婚姻除了使二人相爱而得到法律的承认,也受到法律的保障和支持,因为政府也承认婚姻对社会有良好贡献。家庭如有坚实和快乐的婚姻会为生儿育女担任独特的角色,为子女们提供优良环境,得到培育和接受教育,确保社会未来安康发展。
在婚姻生活内,夫妇间的性爱,如果愿意对生命开放的话,便会得到满足感,而这种感受只能在男女相方的爱情中产生。子女之能够成孕及出生是借着夫妇间亲密的爱情。子女们也会知道他们是谁,和由谁所生养。他们都知道有自己的父母亲,也因为他们彼此许诺,一配定终身,方才使子女们能来到人间。
任何方式的岐视是不公义的和错误的。以目前对婚姻的看法来说,并没有岐视同性婚姻。 当然的,一男一女的婚姻关系,和两位男性或两位女性的关系是不同的。同性的亲密关系可能包括有亲密的身体上接触,但这种身体上接触是违反天主对性行为的计划,因为不能由这种关系获得生育子女的恩赐。男子和女子,只有在婚姻的爱内和亲密的关系时方能成为一体, 而在男女亲密关系上才能创造新生命。所以婚姻是独特的。如果将其他性关系等同婚姻看待, 事实上是有欠公允的。
1948 年宣布《普世人权公约》确认人有婚姻的权利,但这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只限一男一女,借着对方,才可完成的婚姻同性的一对并不是受到剥夺权利, 而是因为他们(她们)不能满全婚姻的目的。
耶稣召叫我们在人的性欲上要保持贞洁,包括所有己婚的人在内。有同性恋倾向的人, 在我们家内或堂区团体之内,是受到我们爱护的人,和其他未婚者一样同受召唤,在自由的环境中,以不受个人性欲望控制而成长的人。很多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在坚强的友谊基础上,英勇地和慷慨地度贞洁生活,他们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忠信的见证,是教会礼物。同时也是给社会的恩物,因为俗世社会总以为性欲是单纯的享乐和自我满足。
有同性恋的男女或那些同性伴侣应受到我的同情,尊重和感受。但是并不表示我们对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尊重或否定他们对婚姻观应享的权利,有关教会对性欲和婚姻问题的训导。
同性伴侣如收养子女时一定会牵涉第三者。因为子女和同性伴侣没有任何生理上的连系, 所以失去独特的和同样重要的父母子女的关系,特别在感情上,心理上和精神上,作为父母对子女的应有关系。同性伴侣,不论怎样对收养子女的关爱,也不能给子女的舐犊情深的爱护。很不幸地,我们有很多个案,由同性伴侣收养的子女不能得到父亲或母亲的爱护。 蓄意抹杀这个可能性对这些子女们是不公义的。
婚姻与家庭有时会陷于崩溃。这是极大的不幸,亦非我们所冀望的。单亲父母,未能得到配偶的臂助,而要辛勤独力抚育子女成人,希望他们将来有幸福的家庭和持久的婚姻,和拥有他们的子女。
为每一位公民而言,同性婚姻一旦立法通将会激进的改变婚姻的意义,将我国的文化和社会结构改造。这是说本来用意是消除岐视和不公义,但事实上适得其反。
由于公教信仰对婚姻和拟议中的法律有争议,天主教教徒的境况会变得脆弱。教会机构, 例如学校,慈善机构,福利团体,安老服务和领养机关等,可能受到压力去承认同性婚姻。 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教会再次重申我们有权利去生活,施教,及公开表达从古以来的犹太化基督徒信仰对有关婚姻的训导。
一些海外地区已经修订法例,或者进行对婚姻在法律上的定义。此后因此个人、学校、教会将受新法的约束。如果因为信仰,对婚姻只有一男一女因爱而结合的共同生活,会受到法律制约和侦查。这种强行通过的法律,事实上是违反政教分离的原则。
父母子女的权利受到影响,因为在学校授课时,其他同性婚姻应和男女婚姻要同等讲授。 有资格的专业人士因此会被认为不适宜担任公职,及专业人士因为个人信仰对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而要放弃执业。任何反对同性婚姻者,一概以同性恋畏惧症或顽固视之,其目的不外将他们排除公开辩论的平台。所以,我们以真理越辩越明的前提下,对这些扭曲事实的尝试, 应该加以对抗。
一男一女的婚姻是一种建制,由天主特别设立,作为夫妇幸福生活的源泉,方能生儿育女, 教养他们成长。
天主教会坚持维护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得到公正的待遇。对有同性恋倾向的的人, 包括我们家中或团体中的人,我们不应作任何不公正、岐视或不平等待遇。另一方面我们要尊重婚姻的意义,庆贺婚姻的美善和尊严,而承认和尊重人性的爱与生命的施予各层面,是长期保障父母子女的最好方法。天主教团体捍卫婚姻,是为了保障赋予生命的婚姻,从古至今的社会基础而献身效命的人们。
佐治·贝尔枢机
悉尼总主教教区总主教
博狄奥
白德地
金文素理
悉尼总主教区辅理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