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传小组每天的任务,就是学习圣经,学习“梵二大公会议”文献,增长知识,武装头脑。
当时普世教会召开的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后所进行的改革,在中国的天主教会也未能参与。
早在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天主教会已鼓励宗教交谈,1972年成立“宗教联络委员会”,与其他宗教展开交谈。因此,1978年10月香港六宗教领袖座谈会成立之初,天主教会已是基本成员之一。
咱们大公教会,天下一统,这是咱们的优势,应该发挥起来。有个组织以后,教友就可以凝聚起来,就可以团结教友的力量,好多事情可以着手做了;没有组织,就形不成制度,就不能沟通,完不成工作。
最后,被问到教会是否支持民主时,加拉格尔表示,早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之前,教宗庇护十二世就已承认民主是一种合乎福音价值的政治体制。
根据梵蒂冈第二次届大公会议的教导,“天主子民”的概念包括了平信徒、修会会士和神职人员,它是教会非常基本的特质。我们天主子民是受傅者,洗礼时便领受了基督徒的尊严(《教会宪章》第2章)。
再者是大公运动和宗教交谈,以及对青年的认可和妇女参与的重要性。在这方面,当天上午全体大会开始时,一名修女说:“我们努力尽可能地融入其中。”这一切蕴含在这个“以聆听为先”的“进程”中。
在公元381年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中,阐明了圣神的天主性--并加进了教会的“信条”。
我们在《宗徒大事录》第10章科尔乃略皈依的事件中看到这两个运动中的第一个——普世性(大公性)。五旬节那天,宗徒们向所有犹太人和遵守梅瑟法律的人宣扬基督,无论他们属于什么民族。
1965年,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后,教宗保禄六世和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雅典纳哥拉互相解除了针对对方的绝罚,教宗亦称呼东正教和基督新教为兄弟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