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信友的神益另有要求或建议,在下列情况下,鼓励举行共祭:a)在圣周四晚间的“主的晚餐”(CenaDomini)弥撒;b)在大公会议、主教会议及教区会议期间的弥撒;c)在“修会会院弥撒”(Missaconventual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