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来复,每逢第一日,……同城或同乡的一总教友,聚到一起开会,开会程序中主要的节目有以下数项:宣讲众位宗徒大事备忘录,及众圣先知的遗书。
并告诉我有话要说,我凑在他面前,含泪替他写下保留至今的遗书:我叫陈三,东后山人(指四子王旗一带),今年六十三岁,天生右腿残疾,丧失劳力。我自幼丧父母,又少兄弟,没有感受到父母亲人、家庭的温暖。
纵观自杀者留下的遗书或究其事发的原因不外乎是他们接受不了自身遭遇的种种不如意,如考试失败、同学讥笑、父母严苛、学校处分、失恋等等,有专家分析:自杀者缺少一种自小就应有的挫折式教育,年少时多给他们一些艰难的环境来磨练
接着说:“这位将军死后,留了一封遗书给我,这件事除了我之外谁也不知道,内容当然就更没有人知道了。我之所以没有将它公开,是因为当时遗书里面提到的人物还健在,同时将军生前也曾拜托我不要公开此信。
一位终身为主守贞的修女和医学工作者,十多年前,在获知自己的严重病情后,笑对死亡,乐观而坚强面对生活和未来,在热心祈祷、积极配合治疗的同时,闫修女亲笔写下了遗书——立下了遗嘱,愿为有需要移植的病患和医学教学及研究奉献自己的遗体
为此,她给儿女们特意留下了遗书。遗书中交待,假如自己为了讨要教产而受伤或致命,家里决不和教会要一分钱。她让儿女们一个个签字。
许衡在《许鲁斋集·遗书》里也指出:“教人使人,必先有耻;无耻则无所不为”。无所不为就包括胡作非为。
闫红梅修女的遗书闫红梅修女的姐姐回忆,2011年的时候到县医院去签捐献同意书的时候,人家就说她有可能今天晚上就不行了,但是红十字会还没有签字。于是,马上联系了一位在县法医所的亲戚帮忙。
甚至连遗书都不知道写了多少遍了。
遗书状告贺康逼死了她。初审判决后,上诉到苏州高等法院,贺康也就被提到苏州,拘留在司前街的监狱。监狱里很优待他,允许他在院子里散步。离开自己的床,去犯奸淫的人心里说:“‘谁能看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