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教宗碧岳十一世时,颁布通谕(Miserentissimus),命令普世教会在圣心节日明供圣体,守圣时,公诵“向耶稣圣心赎罪经”,以及“圣心祷文”等经文。
因为,他为亡者献赎罪祭,是为叫他们获得罪赦(加下12:45)。按照教会传统,每逢教友过世当地教会都有为他们个别举行弥撒的习惯,即追思弥撒,或安所弥撒。
耶稣的眼光放在个人和群众身上,祂把他们全部带到天父面前,并献上自己做为赎罪祭。在此逾越奥迹真理的启迪下,教会知道,如果要促进完全的发展,那么,我们自己注视人类的「眼光」,应该相当于基督的眼光。
我把我所受的凌辱,和她们的一起为了强暴分子的罪过奉献给天主,算作赎罪的代价,也为了不同种族间的和解,我情愿接纳这份羞辱,并将之交付在天主仁慈的手中。
耶稣的眼光放在个人和群众身上,祂把他们全部带到天父面前,并献上自己做为赎罪祭。在此逾越奥迹真理的启迪下,教会知道,如果要促进完全的发展,那么,我们自己注视人类的眼光,应该相当于基督的眼光。
为表达“重新皈依”,教会传统上,在四旬期开始,会给教友赎罪者,在头上撒灰土,这就是“圣灰星期三”(AshWednesday)的仪式。
他们相信基督的死与复活,已经为人与天主的关系开了一条新路,这个新的关系不是建立在法律之上,而是建立在复活的救主舍去自己的生命为世人赎罪的基础上。
正因为他是神,他才有能力不犯罪并战胜死亡,成就救世计划,为他的选民挣来救赎和永生;又正因为他是人,他才可以作为替罪羔羊流血为人赎罪,也才能使他挣来的救赎和永生可以分享给他子民——
第六步:全能神教主很清楚,信教的人也是生活在现实之中,他们的心理必然是矛盾的,而且邪教本身就遭到社会的反对和政府的打击,为此,教主又设置第六步逻辑圈套:信神是一个赎罪过程,必须经过长期的痛苦的试炼,这正如当初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
希望以下的分享能简单地介绍一下天主教会中有关炼狱的信念首先,我们得承认在圣经中真的没有直接提到「炼狱」或「最后的炼净」这些名词,但也不是没有这方面的启示和概念,首先,在旧约玛加伯下书中就曾提及玛加伯为亡者献赎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