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国民政府公布了各级学校教授三民主义的法令:中华民国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于大同。
这份忠顺必须由献身者诚心而明白地活出来,好向天主子民作见证;尤其是献身研究神学、教授神学、发表着作、教授教理以及运用社会传播媒体者(注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