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约中,天主虽被称为“以色列的父”(申32:6),但人与天主的关系仍笼罩在法律的阴影下,百姓常以“仆人”自居(咏113:1-2)。然而耶稣基督通过十字架与复活,彻底扭转了这一格局。
而作为人类道德公约的法律,才会不约而同对这种弃婴行为说不,将其界定为犯罪。 在承认这样的基本前提后,我们才可能进一步探寻对我国而言尚属新生事物的弃婴岛的得与失。
教宗以此展开弥撒讲道,他说:耶稣的敌人为他设下圈套,以诬蔑的方式破坏他的名誉,因为他反对他们的作为,指责他们们违犯法律,控诉他们品行不检。
教宗说,耶稣总是很难与他们相处,因为他们永远无法搞明白,在同一件事上翻来覆去,认为宗教仅仅是思想和法律。对他们来说,信仰就是履行诫命,仅此而已。他们无法想象圣神的存在。他们质问耶稣,想要争论。
(主教15)而每次合法地举行圣体礼,都由主教监督,是他负责向威严的天主奉献基督的宗教敬礼,并按照主的规诫及教会的法律,以及他本人为本教区所定的规矩管理这些敬礼的实行。
答:在欧洲范围内已经有一种正在考虑融入的良知渐以成熟,这是因为不让这些人融入社会,他们就继续处在社会边缘,将永远是个问题,永远遭拒绝或者他们在落实我们的法律时发生问题。
对于圣教会一贯运用的弥撒礼仪在梵二会议之后就进行了重大的礼仪改革,这是圣教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圣教会就能(才能)改变,犹如天主制定的规律(如自然法则),也只有天主才能改变(如在真正的超自然奇迹中)一样,因为法律
席中有一议员,是虔诚的基督徒,立即起来回答他说:亲爱的先生,我们有一条法律,有谁出卖东西,必须拿出证据,证明那东西是他的。现在你能证明你有天上的座位吗?
教会的法律和权威都是建立在信德基础上。教会不自动支配自己,不自己发号施令,而是在信德中聆听天主圣言并设法了解和生活出这一圣言,由圣言获得权力。
自从拉丁文在欧洲不再是文学、法律及学术界所采用的语言后,天主教会在这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担任拉丁文的主要管理人,极有条件协助人们修复这个曾把现已支离破碎的西方文化维系在一起的主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