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在预告最后的审判时,提到行为问题:行为良善者进入永生,行为败坏者进入永刑。(参玛25:32-46)。但人的行为并非单指其表面的形式,更为重要的是还包括内在的本质。
[25]教理讲授本身就在于不断地宣讲基督的奥迹,为透过已领洗者与生命之主的亲身相遇,使基督在他们心中逐渐成长,为「达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
在世为基督作证25﹒踰越奥迹也是教会福传使命的泉源,教会的整个生命都反映此性质。在献身生活上更有明显的表示。撇开各修会的独特神恩,我们可以说,福传使命感是任何一种献身生活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