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精神启发许多公民社会的新创意,包括宗教团体在内,为的是推动和平。
所以,天主的民族只有一个,这一个王国的性质不是人世的,而是天上的,其公民则由各民族而来。
国家的建立为的是社会的公义和大众的公共福利,政府及其权力以人性为基础,是天主钦定的以自然法为依据的人性建制,在这种意义上,作为基督徒的公民应在良心上服从政府(参《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74)。
因为它,于是就必须允许每一个人去自由地思考、自由地表达、自由地行事、自由地讨论,我们看到,其实这就是后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提出的公民信仰的自由及其言论的自由、出版的自由、集会的自由以及向政府和平请愿的自由
地球村的公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联系紧密。这股不可逆转的移民浪潮中,无论国际间的流转还是国内的迁徙,他们之中相当数量的基督徒,需要教会予以关注和关心。
作爲公民的基督信友,作爲社团的地方教会也要和其他公民和社团一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地方教会就很难爲政府和社会所认同接受,当然也无益于教会在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更无益于牧灵福传事业的顺利开展。
2008年,笔者在云南宣威地区调研时遇到这样一件事:一位姓刘的信徒举了一个生活中的小例子,来证明基督徒的良好公民形象。一次,他请生意上的伙伴吃饭,饭后那个人要洗脚。
10.教会内共负责任的组织10a.堂区经济委员会101.管理每个堂区在不同程度上可运用的财产,相对教会和相对公民社会而言,都是福传和为福音作见证的一个重要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