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蒙神恩典,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与基督的福音相称,与悔改的心相称。所以我要勉力追求,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侍和奉献。无论做什么都是为荣耀主、感谢主,凡事蒙他喜悦。
她在单位认真工作,勤劳做事,同事之间和谐融洽,她的行事为人,处处体现出基督的精神,展现出一位真正基督徒的面貌,深得领导和同事们的欣赏。
如此一来,撇开几乎所有与法律相关的负担,他们沟通并达成最终决定,--这是他们所记载的--“由圣神和我们共同决定”(参宗15:28),这是刻意写的,“圣神与我们同在,”并且宗徒们总是如此行事。
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践行宗教中和好、慈悲、宽容、中道等伦理准则,倡导宗教和谐理念,积极防止宗教狂热,高度警惕宗教极端思想,坚决抑制邪教影响。 调动和保护信教群众的积极性。
如果说有许多使人行善的“诫律”,是一些“古圣先贤”们凭人的智慧制订出来以规范一般人的行为的话,那么,每个正常人的良心(良知)所判断的善恶准则(先天律法)总不是哪一个人可能“规范“出来的,这只能是全能的造物主
而且,教宗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践履这一对后来处理梵蒂冈与各世俗国家关系时的准则的。
他与他的先祖一样,是一个信奉上帝,以上帝的旨意与仁爱为准则的君王。《孔子家语》记载:齐景公问孔子:“为什么秦穆公国家小,地处偏僻,但却成就了霸业?”孔子回答说:“其国虽小,其志大。处虽僻,而其政中。”
所以,有些人的“言语技巧”听起来很美妙,然而,他的行事为人却不一定就如“语言的花朵”那样美丽。在正常情况下,我们都是通过“言语”来表达自己。然而,我们的“言语”又分为“天生的”和“学习的”两类。
但由此而生的怪胎千奇百怪,或幼稚轻狂,或盲目自大,或老于世故,玩痞盛行,或行事变幻莫测,左右摇摆。正直的人们常受排斥,依旧黯然失色;仍是夹着尾巴做人,创业维艰,守成不易。
美国最高法院在贯彻自由实践分句即“宗教自由”的规定时所遵循的标准是:宗教信仰的自由是绝对的,政府不得用法律加以限制;基于宗教信仰的宗教活动和行为的自由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宗教“自由实践”的条件不能违犯社会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