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代立勇教授发表论文:仁爱与神爱
2019-05-21 16:06:50
敬主爱人 和谐共生
——浅谈伊斯兰教的公益事业
(概要)
江汉大学 代立勇教授
在颇有影响的《拯救与逍遥》一书中,刘小枫尖锐地指出:儒家的仁爱不过是自然生命状态及其血亲关系的延伸,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换言之,儒家的爱是有差等的,它并不是真正超越个体与有限、普被所有的人正义与挚爱。
一、没有超越或超越性不够?
儒家的所谓“仁爱”,不过是血亲伦理而已。
儒家的仁爱只不过是一种有差等的血亲伦理,谈不上什么超越,基督教无差别的爱,才是真正的超越。
孝悌并非一体之仁
“仁”的本体或超越性根据在于天地万物生而又生、生生不息的大化流行之一体。在这个意义上,从宋儒的立场来看,仁爱是乾父坤母民胞物与之间普遍的、不受具体因缘条件限制的、超越性的“圣爱”。
爱的进路
基督教的爱是一种“在上帝中”的爱,而不是从个人出发、由己及人、向外推出的爱。
与此相反,儒家的仁爱则刚刚好主张从个人和家庭出发,由已及人。
爱的张力
从形式上分析:神爱是从大写的神开始,仁爱则是从小写的人出发。神爱是在普遍、无差别的恩典的降临中,大家彼此会合中;仁爱则是在具体的、一步步由已及人的外推中,人与我、天与人之和谐的共生。
二、差等之爱?
差等之爱与爱的进路
与基督教的神爱相比,儒家的仁爱似乎主张有差等的爱,换言之,儒家似乎主张对不同的人应该有不同程度的爱。相反,基督教则主张普遍的、同等的爱。
儒家的爱有差等,那么在“亲亲为大”的家庭之爱为出发点而不断外推的过程中,每前进一步,感情的程度必然要弱化或淡化一层,因此,很可能当到达“仁”时,这种“仁”已经被充分地稀薄化了。
分疏与差等
一些学者指出,其实儒家是要主张,对不同的人应该有不同种类的爱,在这些不同种类的爱中,家庭之爱作为人们领会与习得爱的起点,具有一咱初始性与示范性的重要作用。这一观点的实质是:承认“分疏”而拒绝“差等”。
有分疏而无差等的爱,恰好就是这种既“任己”又“克己”的爱。而“爱有差等”中的那个爱,在操作的层面上,即便不是全部,也是部分地取消了“克己”。
分疏之爱的依据与特征
就超越性的路径而言,儒家的仁爱既是可行的,又是切实的;它既承认世界的分疏与差异,又在分疏与差异的世界中建立起超越性和普遍性的“平等”与“一体”;它既承认“情”的具体的真实性,即“触景生情”,又超越情的有限性与个殊性,主张一种“一视同仁”,超于情而又不离于情的、普遍的爱心。
三、爱的动源不足?
爱的动机
儒家仁爱观背后隐藏的另一个问题,有可能从源头上窒息或枯竭仁爱精神的超越性:既然儒家主张人性地基本善的,那么,它很可能在超越性的源头上就已经失去动力。
儒家的超越进路确实存在菁英主义以及包容而非严厉的品格,与之相比,基督教的超越性则显得更为典型,但这只能在有限的意义上成立。
向中间移动的人性善恶观
现代人更强调“自由”与“责任”,这实质上是一种向“中间”——人性可好可坏、可善可恶,但在拥有这一“自由”的同时,他们也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移动的人性善恶观。
“向中间移动”的另一个涵义是,现代人愈来愈清楚地认识到,人性既不是被完全赋定的实体,也不是彻底开放的关系性场域,而是处在“完全确定的实体”和“完全不确定的关系性场域”这两个端点之间的某一个地方。
四、结论
就超越性的高度(或价值理想)而言,仁爱与神爱都达到相当的普遍化水平。前者是“天地万物一体之仁”,后者则为“匿名的邻人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