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宁教授发表论文:宗教参与中国社会生活的...
2007-06-28 17:35:25
宗教参与中国社会生活的一种途径
——以天主教“河北进德公益服务中心”为例
(概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高师宁
一、导言
宗教的社会关怀,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有目标、有计划、有系统、专业化地推行多种多样的社会服务。宗教类NGO、NPO是各宗教团体的社会关怀的直接表现,多年来,它们在国际和国内的各种社会服务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二、中国大陆第一个天主教NGO
NGO的发展不仅包括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民意识、法制观念、独立精神,也包含了自治意识、契约观念与公益精神。而作为中国大陆第一个也是最大的一个天主教NGO,“河北进德公益事业服务中心”,其发展的历程及影响,不仅体现了宗教类NGO在中国的特点,也为宗教走进中国社会生活开辟了一条可行的通道。
从创办到正式登记注册,“进德公益”用了九个年头,这么长的历程说明,在当今中国社会,宗教类NGO的步履实属不易。而造成这种不易的主要原因大概有三个,首先是中国社会的总体状况。
1949年到“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被一些学者称为“总体性社会”,即一个大一统的一元化社会。国家对社会中的几乎全部资源具有控制权和配置权。改革开放后,经过20余年的努力,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为NGO带来了生存的可能。
宗教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长期缺席,是宗教类NGO出现时机相对较晚,其发展相对艰难的第二个原因。第三个原因是宗教类NGO的宗教性。
总之,因为其宗教性,宗教类NGO比起一般NGO来,需要面对更多的考虑。比起别的NGO来,它不仅要与民政部门,还要与宗教管理部门打交道,这种多重管理模式自然大大地限制了宗教NGO的发展。
三、对宗教慈善事业的发扬与光大
19世纪以后,各大宗教在中国社会生活的舞台上都留下过许多充满活力的足迹。
更重要的是,宗教类NGO的出现,不仅可以充分彰显宗教的慈善救助传统,而且可以使这一传统得以经常地、持续地、规范地、有一定规模地发挥作用,使其服务社会的事业更加专业化、制度化和透明化。
“进德公益”近十年来的作为,正是在上述各方面发扬光大了天主教的慈善救助传统。就经常性而言,作为正式的NGO,“进德公益”八项公益事业中,除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之外,其余七个项目(社会发展项目、教育培训、助学金、防艾办、反拐卖、安老服务及受托项目)都是常年进行的。
就持续性而言,在其成立的十年中,“进德公益”已投入近2000万元开展多项社会服务工作。
至于规范性,就更体现了宗教NGO比一般宗教组织在操作方面的优势。与一般宗教组织的社会服务相比,宗教类NGO由于有专门的资金、专门的人手、专门的任务、专门的网络,其事业规模要大得多,效率也高得多。
四、结语
在中国逐步进入公民社会的未来,宗教类NGO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它们将是宗教回归社会生活的开路先锋,将是宗教进入中国社会生活的一条可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