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琤博士发表论文:宗教公益事业与和谐社会
2007-06-28 16:35:44
宗教公益事业与和谐社会
(概要)
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 罗琤博士
依据材料:
—1949年后部分省、市、县出版的“新方志”
—基督教全国两会和部分省、市、县基督教两会有关材料
—其他相关出版物和媒体报道
论述范围:大陆各省、市、县基督教会组织的公益事业
新教信徒自发的公益事业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
大陆新教教会从事公益事业的负责机构:
基督教全国两会社会服务部(2002年成立)
爱德基金会为新教教会公益事业的开展提供了相当数量的资金支持
新教公益事业的几个主要方面(1)
救灾扶贫
——捐资
——捐物
——修路、铺桥、建房(农村教会)
医疗卫生
——积极提供义诊和医疗咨询服务
——开设自闭症儿童疗育中心
——兴建医疗设施,捐助医疗器械
慈幼事业
——养老院
——孤儿院
救助失学儿童,关心社会弱势群体
新教公益事业的几个主要方面(2)
教科文体
——文化补习班、扫盲班
——公益体育事业
——文化公益事业
——教育基金
各类培训事业
——下岗工人培训
——志愿者培训
——技工培训
其他各类社会公益事业
——公益讲座
——学术活动(2006年底上海基督教两会与伊斯兰教协会合办的“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研讨会”)
新教公益事业的特点:
主要集中在社会慈善领域。
大多体现在救灾扶贫和医疗卫生两方面。
以捐资捐物为主要手段。
在文化教育、经济事业、心理慰藉等方面远未深入。
在社会公益事业产生的社会影响方面,由于各方面原因,影响较小。
新教公益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农村教会的公益事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利用教牧心理学,发挥宗教对心灵抚慰的作用。
是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补充。
结语
信徒个人自发创办或参与的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日益增多。
——云南地区的福音戒毒
——南京基督徒王学富博士创办的“直面心理咨询所”
——具有新教信仰的企业家、社会名流的捐助活动
在很多公益事业领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季剑虹:《加强中国教会自身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们要进一步探索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方法与途径,深化和拓展我们的服务领域、服务内容和服务品质。让我们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我们的目光不仅关注现有的一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也要关注一些尚未开展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发挥基督教更深层次作用的社会服务事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