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丛先生发表论文:试论中国慈善事业...
2019-05-21 15:51:07
试论中国慈善事业的定位和出路
(概要)
一、辩证认知慈善事业
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慈”与“善”各有内含:“慈”的含义大致有三种,一是指母亲为家慈,二是指子女对父母的效养奉养。三是指父母的爱。“善”则意味着“吉祥”,“美好”。
在传统观念里,慈善首先是源于人内心的慈悲。明未清初,在江南地区兴起了专门的慈善团体。据抗战前夕对全国慈善设施的统计,18个省566个县中,慈善团体兴办的救济设施共1621个,1949-1993年间,中国再没有一家直接以慈善为名的组织。
从国外的观念来看,慈善是认知到位的行为。在英语中,“慈善”一词分别有“charity”和“philanthropy”与之对应。
从现实的需要来看,慈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慈善事业在帮扶、助困等领域就起到了特殊的作用。它们动员社会力量,以民力救民苦,以提供资金、 技术和信息、服务等的方式,实施官运亨通会救助,解决社会问题,增进社会福利。目前基本上是处于后门接受捐赠,前门对外发放的状态。
二、准确定位慈善事业状态。
基于认识和理解的不同,学界对慈善事业有多种定义。现代慈善事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由政府倡导、社会监督、民间组织运作。
在观念意识上,慈善不只是为眼前的人做好事,现代慈善作为一项社会事业,早已超出了同情、恻隐之心的道德范畴,在分担政府职能,开展社会救助,协调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项社会的,制度化的事业,成为面向全社会的开放性的行为。
在运作环境上,慈善对社会保障有重要作用。一般认为,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三大领域。因为社会救助服务的对象是那些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原因、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社会水平的社会成员,它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来自民间和社会的社会救助国量显得格外重要,这使得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具有了特殊的社会意义。
三、开辟中国慈善事业新天地
慈善事业在中国虽然有着深厚的基础,但必竟才刚刚起步,需要各方的关注和支持,才能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首先,慈善组织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其次,政府机构应切实履行不慈善组织构建和谐法制环境的责任。
最后,全社会都应自觉地加强对慈善理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