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教育部颁布训令:审理婚姻无效个案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育
2018-05-04 10:16:26 来源:梵蒂冈电台
圣座教育部5月3日颁布一道训令,题为《依照婚姻诉讼程序的改革研读教会法典》(Gli studi di Diritto Canonico alla luce della riforma del processo matrimoniale)。这道训令旨在依照有关声明婚姻无效之诉讼程序的改革新意,在地方教会推动相关的培育工作。
教宗方济各藉着两道手谕《主耶稣温和的审判者》(Mitis Iudex Dominus Iesus)和《温良与慈悲的耶稣》(Mitis et misericors Iesus)提出婚姻诉讼程序的改革,又在《爱的喜乐》劝谕中敦促需要进一步加快审理婚姻无效的讼诉程序。
圣座教育部秘书长扎尼(Vincenzo Zani)总主教向本台指出,该圣部公布的新训令回应了教宗方济各的训导,为教会法院司法人员,以及婚姻和家庭牧灵工作人员的培育制定出所应遵循的“方针”。教宗表明,地方教会的主教也有义务在自己的信友中担任法官,因此应更加直接地参与审理关於申请婚姻无效诉讼程序的案件。
此外,教会高等院校应从明年的新学年开始遵循这项新准则。扎尼总主教解释道,圣座教育部的新指示强调,“地方教会急需培养适当的人员”。“目前虽有许多相关的培育课程,也具有相当的水平”,但圣座 认为“单靠培育课程还不够,那些分布在全世界的教会学学院和教会法典学院也应负起这项责任”。
扎尼总主教因此提出三个关於婚姻诉讼程序改革课程的具体可行方案:首先,在教会法学院提高和加强相关的课程;其次,在现有的神学院中开设教会法典科系;第三,在现有的法学院中增设教会法典课程。这些方法将有助於培养熟知婚姻法的专业人员。
关於陪伴那些婚姻出现危机的情况,扎尼总主教表示,陪伴者应能了解他们的婚姻是否已无法挽回,或是还有挽回的余地。他提出3个层次的陪伴人员必须接受培育,“首先是牧灵人员,即司铎及他的合作者们应能随时跟进有关的问题,因此需要接受更加专门和具有针对性的基础培训”。
其次是“教区家庭牧灵中心人员的培育,帮助他们更加明了婚姻问题的困难,从而更能胜任对那些困境者的陪伴工作,并对所出现的问题作出初步分析”。最後就是司法人员,“不仅法院的院长,所有团队及秘书都应针对这个主题接受特殊培训”。
扎尼总主教最後解释道:“时至今日,那些较为复杂和较为难以裁定的个案都被送到罗马或各大洲少许的几个中心。教宗要求让地方教会越来越能担负起这项工作,这就需要提供一种最佳的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