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使命(二)
2017-07-13 16:31:20 作者:凌阳 来源:《信德报》2017年7月2日,24期(总第728期)
二、基督徒的教会使命
福传是教会的本质,也是每个基督徒不可推卸的使命,因为我们是教会的肢体。当年基督不仅仅派遣了十二宗徒,也派遣了所有愿意跟随他的人“向一切受造物宣讲福音”,保禄宗徒说“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格后9:16)我们进堂祈祷、参与弥撒、避静默想是基督徒的责任和功课,但当我们走出圣堂,步入生活,迈向社会时,我们基督徒还负有福传的使命。如何在我们的家庭、邻里、团体以及工作场所向人们传扬福音,展现天主的临在?如何使那些没有来参与弥撒、祈祷的人,有机会接触到耶稣基督?如何让还没有接触到天国喜讯的人认识基督的福音?那就是必须走向他人,而不是等着人们走向我们。故此,教会要求我们每个基督徒都积极地参与福传工作,我认为基督徒福传具体应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基督徒身份,见证福音精神。主耶稣清楚地告诉我们说:“你们的光也当在人前照耀,好使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光荣你们在天之父。”(玛5:16)还说:“没有人点灯放在窖中或置于斗下的,而是放在灯台上,让进来的人看见光明。”(路11:33)作为基督徒,我们的头上既然已经打上了“神”的印记,那么我们首先应该有勇气向世人公开自己基督徒的身份,在合适的场合只要有机会,每个基督徒都要以言以行见证福音精神;与他人分享自己的信仰经验,让人感受到基督信仰是爱的喜讯,生命的福音。
二是做好本职工作,善尽基督徒本分。对普通人来说,工作也许是为了满足需要和利益,是生活的需要。但作为基督徒,工作不单是为了人生活,实现自我价值,更是为了彰显上主的荣光。经上说:“你们无论作什么,在言语上或在行为上,一切都该因主耶稣的名而作,借着他感谢天主圣父。”(哥3:17)故此,我们基督徒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不仅要安分守己兢兢业业地工作,在利益、权利、名誉面前保持平常之心,淡泊宁静,常怀感恩,而且,要以仁爱之心活出基督信仰的精神来,用各自的表率为信仰作证,实现圣神在我们身上所赋予的价值和意义。所以工作是天主对人的恩典,也是人对天主的见证,要善尽基督徒本分,实现天主赐给我们工作的真实价值。
三是关心教会发展,协助堂区神父。圣教会第四规中劝勉基督徒,当尽力帮助圣教会的经费。作为基督徒,虽然不能像过去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给教会,但我们也应当经常关心和帮助教会的经费,多多参与教会的自养事业。在这一方面基督新教的奉献意识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此外,教会的许多事务工作也需要基督徒们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四是传播天主圣言,让人归依信仰。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指出:“基督徒的主要职务应在福音化及圣化世界上,基督徒该是教会圣化世界的催化剂,使福音的真理影响俗世世界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层面。基督徒的特殊任务是以他们的俗世工作由内部圣化世界。”也许我们很多基督徒不能像他们一样直接服务此类人群,但作为基督徒,我们要以此为榜样,时时、事事、处处关心爱护我们周围的每一个人,让他们感受到基督信仰的力量,看到主耶稣基督的身影,进而接近基督,归依信仰。
(连载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