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使命(一)
2017-07-03 11:21:52 作者:凌阳 来源:《信德报》2017年6月11日,21期(总第725期)
天主教会对基督徒常用的称谓有教友、平信徒、天主子民。天主教教理对于教友定义:“是指那些藉洗礼加入基督奥体的人,他们组成天主的子民,因此他们各按自身的方式分享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者的职务,依各自身份奉召执行天主赋予教会在世界上要完成的使命。基督给了宗徒们及其继位者,以他的名义和他的权力,训诲、圣化和治理的职务。平信徒则由于分享了基督的司祭、先知和王者的职务,在全体天主子民的使命中,也对教会和世界执行他们特有的任务。”
我们每一位基督徒都应该意识到使命是何等的严肃而慎重。对于家庭我们应当切实让亲人感受到作为基督肢体的深刻含义;对于社会人群,我们要透过信仰的生活见证,让人看到基督的仁爱精神;对于福传中的慕道者,我们必须将教会的教义教规和应当实践的事项彻底地传授,使每一位归依基督的人,都明白教会所持守的各项原则和信仰的真义。
一、基督徒的家庭使命
家庭是一个基督徒人格培育、信仰成长的园地。健康的人格开始于家庭成员间的相敬相爱,而爱是个体生命完整之基础。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只有不断从信仰中汲取力量,才能保持相爱不变。父母只有经过信仰和神恩的滋养,才能更好地以身心养育整个家庭和儿女。儿女由此从父母的身上感受到这种力量和在生命中的意义。因此,王敬弘神父说:“家庭成员彼此间必须父慈子孝,兄友弟爱,须共同祈祷,参与教会的礼仪生活,表现出家庭是教会的圣所,以此作为基础,才能友好地款待旅客,推进社会正义,并实施为贫困弟兄们服务。”所以,为了尽好家庭的使命我们应着意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家庭是培育信仰之所。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信仰教导每一位基督徒,都要善度一种符合天主义子义女身份的生活。基督徒家庭的每一位成员,必须在天主通过耶稣基督所赋予我们的新生命中不断成长。家庭中的父母不仅要照顾孩子的身心成长,还需培育孩子的信仰成长。父母必须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让孩子感受到基督信仰,教会的伦理和诫命、良知和判断,以及如何来遵守和实现基督的这些教导,度一种符合天主圣意的生活,走好永生道路。在这个意义下,家庭就成为培育基督信仰的住所。在许多基督徒培训班上,多数年轻热心的基督徒在回忆自己的童年,其信仰的成长无不来自祖辈、父辈,特别是奶奶、姥姥、母亲的影响。在他们的记忆里,在信仰被屏蔽的年代,在晚上昏暗的灯光下,老一辈亲人向天主祈祷时敬畏的身影、念玫瑰经时虔诚的声音,对信仰长期的不弃不离,对教会和神长的热心关爱,永远铭刻在他们的心中。
二是家庭是培育奉献生活圣召的摇篮。“独身圣召”是来自天主的召叫,让人来追随上主,做渔人的渔夫,让更多的人共沾福音的恩许,走成圣的道路。圣召的培养始于家庭,圣召的摇篮来自父母。虔诚热心的父母,才能为圣召打下良好的基础。一位神父在分享他个人圣召的成长经验时,感慨家庭在圣召培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神父说:“童年时,一位刚劳改归乡的老神父来家访,对自己的培育带来深远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受一切向钱看的影响,当其他家庭都退出了每周的拜苦路、圣经分享聚会,我的家人仍然继续参与。因此有更多时间分享信仰,我的弟弟和妹妹后来也选择了修道生活。”在这些当地圣召中,家庭圣召的培育,特别是老教友家庭确实是教会圣召的摇篮。
三是家庭是培养天主之爱的居所。保禄在致格林多人的书信中不仅诠释“天主之爱”的性质和伟大,而且强调了“天主之爱”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如无爱德,一切都没有价值”(格13:1-3)。在致迦拉达书信中他又进一步说明了“爱的行为”,在基督生活中的生命性。“连信德如果没有出于爱的行为,也是死的”(迦5:6,22)。在这里保禄不仅重申了“天主之爱”对基督徒的生活价值的重要性,且也阐明了“爱的行为”对于实现信仰的价值,而这种爱的感受和学习首先是从家庭开始的。天主没有造一个孤单的人,从起初他就造了他们一男一女。这一男一女的结合,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第一种共融,由此生儿育女产生了一个完整的家庭。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说“人类未来的命运在于家庭”。
当基督徒爱天主和教会时,这样的家庭善表自然而然地将爱德精神传给孩子,使孩子在成长中逐渐懂得“爱”不只是一种感觉、一种理论、一种模式,更是一种实践、一种作为、一种行动,一种贯穿于基督徒生活中的态度、意向、需求,一种为实现“天主之爱”而具体进行的活动,一种建立在给予、关心、尊敬、理解上的责任感。因为爱与其说是一种情感,毋宁说是一种行为、一种态度。由此可以看到,“父母的信仰带给孩子的影响事实,更显露出基督徒们在教会中的重要地位”。
四是家庭和睦与幸福的源泉应取决于夫妇双方。二人在婚姻生活中,相互圣化,帮助对方成圣,教养子女热爱基督;信友夫妇彼此之间及对子女和家庭其他成员,是圣宠的合作者和信德的见证人。他们在很多时候担负着同样的使命,因为“人要离开父亲和母亲,依附自己的妻子,两人成为一体”了(玛19:5),成为一个血肉,构成一个生命,生活在天主圣三之爱的生命内,所以“你们作丈夫的,应该爱妻子,如同基督爱了教会,并为她舍弃了自己”(弗5:25)。作为父母的基督徒,要更好地发展其与子女的关系,成为子女们信仰的第一批前导和教育者,应以言以行教育子女度基督徒的生活。同时,作为儿女的,在成家立业之后,也必须照顾、关心自己年迈的父母及长辈,以孝爱及尊敬的心态满足他们心灵及物质的需要。当我们尽职尽责地去孝敬长辈时,才能体现出天主儿女的价值。(连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