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首付款”
2015-12-08 15:08:55 来源:《信德报》2015年11月26日,44期(总第654期)
买房子不是一笔小款项,即使在人均收入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购房者一次要筹足购房的款项也是有一定困难的。如果购房者要等到购房款完全齐备后再买房,少则要十多年,多则要数十年,那就更加困难。于是银行便为购房者提供相应贷款,俗称“按揭”,按揭人则负有“分期付款”的责任,直到还清债务为止。一般情况下,购房者须先交付第一笔款项,也叫首付款,数额应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然后通过银行按期交付所余数额。
由此联想我们所希望得到的天堂,它岂是世界上的房屋价值所能比的,即使我们倾家荡也难购得,但无限仁慈的天父却通过耶稣基督十字架的“超极银行”,愿为我们提供无期无息无偿无限额的“款”,俗称“救赎”,让我们有资格、有希望,期盼永福永乐的天堂,想一想,我们是多么幸运呀!
另外天主向我们所要求的“首付款”更是小得只有让人惊奇的“芥菜子那么大的信德”:“如果你们有芥菜子那么大的信德,就是对这座山说:‘从这边移到那边去!’它准会移过去,为你们没有不可能的事。”(玛17:20)以及谦卑悔改的精神:“你们悔改吧!因为天国临近了。”(玛3:2)这是多么大的喜讯呢?我们只需痛改前非全心信赖,就能获得无限美好的天堂,怎能不是最低成本最大收获的一本万利呢?
当然,我们也不能忘了“分期还债”,积极主动完成他所规定的任务指标,尽他为我们所赋予的神圣使命,常常按他的圣训生活,按他的旨意办事,按他所要求的奋勉,按他牺牲自我舍己为人的救赎精神规范自己的思言行为,如此才能冀望如愿以偿,购得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