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区解散女修会,修女不服决定感冤枉
2014-11-04 14:23:40 来源:天亚社中文网
江西教区对善导圣母会的修女进行两年特别培育后,认为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决定将之撤销,唯修女不服决定并感到冤枉。而教会法专家指出,教区主教没有权力解散修会。
《关于撤销天主教江西教区善导圣母修女会的决定及通知》由李稣光主教签署,于十月二十日印发给修会的廿三位修女,并抄报给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以及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中国当局视李稣光为江西教区主教,而教廷任命他为南昌教区主教。
文件指出,教区自九十年代起陆续招收初学生并恢复女修会,但修会出现诸多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运行,经过多次会议讨论,以及征询多方意见,主教依据修会的最高权力,「慎重决定」将之撤销,而修女「圣愿自修会撤销后自动解除」,自十月二十日开始生效。
它指称,教区自二零一二年三月开始对修女进行培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聘请海内外诸多老师专家授课,目的是提高修女们的素质,帮助她们更好地度献身生活,为福传事业服务,但培育结束后发现「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文件列举了三个问题:一.在一三年修会举行首次会长选举,新会长当选后在分配牧灵福传服务的时候未能达成共识,致使团体分歧严重,无法有效地合作。会长辞职后,修会无法开始新的选举,也无法建立领导机构,致使修会无法正常运转。
第二,为期二年的培育目的是帮助修女们摈弃因性格、年龄、地域等方面造成的己见,从而团结互爱,在信友中为福音作活见证。「但修女们在两年的团体生活难以消除长久以来的矛盾,无法形成一个修会团体的核心福音价值」。
最后,教区认为修道生活有很多类型,依据各人的神恩而选择。撤销修会「是为了帮助每个会员在教会内更自由地寻找自己修道神恩,可以选择更多的方式去实践天主的召叫,在更大更广的视野中寻找圣召的喜乐,在其他不同类型的修道方式中为福音作见证」。
一位教会消息人士对天亚社说,已去世的吴仕珍主教在改革开放后,把原在教区的修女找回来,因人数不多,所以有外省来投靠的他都来者不拒,占目前人数的一半。「老主教没有了解过她们的背景,也没有给予任何培训,就把她们分派到不同堂区服务,这些修女们十多年来没有团体生活。」
他续说,李主教于一二年要求她们过团体生活并接受培育,「但可能大家的性格已经定下来」,她们之间发生了很多冲突和磨擦。
据悉,修女们最大年纪的有五十多岁,最小的也有卅二岁,在修会服务年期由十二至十七年不等。
消息人士表示,教区请来的一些老师对部分修女的修道生活有负面评价。教区派人到修女们的家里和原来的修会,才得知某些修女的背景和被开除的原因。他又指出,教区还曾邀请过国内外的其他修会前来考察及收录她们,但都没有成果。
他强调,现在虽然说是撤销整个修会,但若堂区愿意雇用个别修女,她们是可以留下来服务。据天亚社所知,目前有三位修女留在主教府,两位在进贤架桥天主堂服务。
此外,消息人士表示,教区已作出其他善后安排,如给予每人一万元人民币以作为撤销费用。
文件中也有列出五点善后事宜,包括每位会员在十一月二十日之前处理进贤架桥会院的私人物品,逾期未处理将视为自动放弃;在指定时间到教区办理撤销手续,领取撤销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而相关费用依据《劳动法》作为标准;教区将为每位会员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至明年六月。
至于撤销修会后,每位会员与教区的权利和义务自动解除。每位会员自由选择未来的方向:加入其他修会、过世俗的生活、在教区内与堂区神父协商为堂区服务等,所有选择都是个人决定,与教区无关。
有受影响的修女表示,全体修女对教区的决定是不赞成的。她对天亚社承认,在相处时的确发生过一些冲突和磨擦,不过也只是个别修女的问题,「有一、两位说话比较冲,只需处理她们便可,但要全体修女一起被撤销这样太冤了」。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修女说,事件是由教区指派一位北京修女作为代理会长开始引发一连串问题,「搞得大家的关系很差,人心惶惶」。她表示,李主教确实付出很多,但他在发现问题后却没有劝退有关修女,任由问题存在。
修女认为,解决方法可以有很多种,「为甚么非要这样?有人的地方就有问题,就看怎么解决,无论哪个团体都是一样的,没有哪个团体是完美。」
她又指出,虽然可留在堂区服务,但修女的生活费却非教区负担,而是由堂区负责,「吃饭甚么的是没有问题,但假若生病呢?堂区的奉献也不多,根本承担不了」。
她对整件事感到「无语和残忍」,「十多年了,到头来就是这样的结局,我现在非常后悔当初」加入修会。
对于解散修会一事,有教会法专家对天亚社说,《天主教法典》616条和584条「明文规定,主教没有权撤销一个修会,只有宗座有权」。
这位神父指出,就算已经解散了,解散也是无效。他用主教祝圣神父作比喻,「主教可以祝圣一个人当神父,但无权解除一个神父的独身义务,让神父回去结婚,只有教宗有权」。他强调,即使是教区立案的修会,主教也无权撤销。
直至截稿,天亚社无法联络到李主教作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