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新训令 婚姻的尊严
2005-03-03 10:29:44 来源:信德报(第232期)
由专家们经过8年多的时间所编撰有关婚姻问题的训令共分15章,308个条款,是教会法庭在审定婚姻无效案件时所应该遵守的法规。
新训令由宗座法律条文编撰委员会在其他有关部门的协助下编撰。教会编撰这一训令是为了给教会法庭的法律界人士一个实用的文件,作为他们在裁判婚姻无效时的指南。
一位枢机主教表示:新训令在牧灵方面非常有用,因为在今日的社会中有一种离婚的思想。人们倾向于把婚姻看作是私人的事,因此认为每个人可以自由做决定,但这是错误的思想,因为子女的幸福和家庭的幸福有赖于婚姻。而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有些立法倾向于加快取消婚姻有效性的程式,这令婚姻不能稳定,社会的幸福也因此受到损害。至于在教会中缔结的婚姻,新训令重申了婚姻的两个基本条件,就是:结合与不可拆散。这两个条件在由一男一女结合的自然婚姻中已经存在。然而,这样的婚姻概念现在却在某些民间的法律中被改成不合乎自然了。把不是婚姻的情况称为婚姻。婚姻的两个特性是全世界的法律所承认的,第一个特性是异性结合,第二个特性是向生育子女开放。如果没有这两个特性,便不是婚姻。
“婚姻的尊严”要求教会尽最大的努力来促进婚姻和家庭,并以一切的方法来保护婚姻与家庭。因此,新训令要协助教会法庭的法官和其他成员避免与教会法律精神相反的法律形式主义,同时也协助他们避免有过分主观地诠释和实行法律的行动。新训令强调,主教们在培育够资格的法院成员上,责任重大。
新训令由宗座法律条文编撰委员会在其他有关部门的协助下编撰。教会编撰这一训令是为了给教会法庭的法律界人士一个实用的文件,作为他们在裁判婚姻无效时的指南。
一位枢机主教表示:新训令在牧灵方面非常有用,因为在今日的社会中有一种离婚的思想。人们倾向于把婚姻看作是私人的事,因此认为每个人可以自由做决定,但这是错误的思想,因为子女的幸福和家庭的幸福有赖于婚姻。而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有些立法倾向于加快取消婚姻有效性的程式,这令婚姻不能稳定,社会的幸福也因此受到损害。至于在教会中缔结的婚姻,新训令重申了婚姻的两个基本条件,就是:结合与不可拆散。这两个条件在由一男一女结合的自然婚姻中已经存在。然而,这样的婚姻概念现在却在某些民间的法律中被改成不合乎自然了。把不是婚姻的情况称为婚姻。婚姻的两个特性是全世界的法律所承认的,第一个特性是异性结合,第二个特性是向生育子女开放。如果没有这两个特性,便不是婚姻。
“婚姻的尊严”要求教会尽最大的努力来促进婚姻和家庭,并以一切的方法来保护婚姻与家庭。因此,新训令要协助教会法庭的法官和其他成员避免与教会法律精神相反的法律形式主义,同时也协助他们避免有过分主观地诠释和实行法律的行动。新训令强调,主教们在培育够资格的法院成员上,责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