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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须谨慎


2013-07-26 10:09:27 作者:张公显 来源:《信德报》2013年7月11日,25期(总第542期)

    近年来,由于年轻人的“流动性”较大,所以教友青年的“涉外”婚姻也越来越多,由此所导致的婚姻问题也非常普遍。为了使未婚青年能够总结经验而“防患于未然”,故将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大家作一简单讨论。
    这里所说的“涉外婚姻”,不仅指男女双方的地域差异,同时也包括彼此间的信仰差异,即其中一方不是教友。而这种现象也有不同类型:一是非教友一方愿意结婚但却拒绝接受信仰,若遇这种情况,则可以按照保禄特权——也叫保禄特恩,在不举行教会圣事的状况下,让其填写不阻挡信仰一方和将来孩子信仰的保证书;另外是愿意受洗进教的,可让其先领受洗礼,然后再领受婚配圣事。但不幸的是很多当事者目的不纯,只把领洗当作婚姻的“踏板”,根本没有接受信仰的诚意,因此很快就会背叛自己的保证或誓言,使起初还比较和谐的婚姻不断出现矛盾、裂痕,直到最后分道扬镳,各奔东西。这对那些正在选择人生伴侣的公教青年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前车之鉴,需要慎之又慎。
    以笔者所在堂区的“涉外”婚姻为例,其中领受婚配圣事而离异者已有十多例,好多因婚姻而领洗的新教友,在领受婚配圣事后就再也不进圣堂,有的还会干扰原来的老教友。当然也有特别热心的典型,但这却占不到类似总数的十分之一,且以女方嫁到男教友家者居多。而那些嫁到外教家庭仍能保持热心的女教友则是微乎其微。长此以往,便被“同化”,而将天主诫命、圣教规矩、荣主救灵等非常重要的事情逐渐淡忘,与外教人无异!
    出现如此现象的原因就在于当初“选择”的失误,一些思想过于天真的教友往往以为与教外人婚嫁乃是对外福传的契机,但却忘了“打铁必先自身硬”的道理,自己的信德都非常肤浅、脆弱,马马虎虎,又如何让一个从未接触过信仰的人将对信仰的热情长久保持下去呢?更有一些头脑比较简单的青年人,忽略了对对方本质、人品的观察与考量,只听信其爱情承诺,只钟情其容貌、才干,甚或只倾慕其职位、薪水、房子、车子,没有考虑其是否忠诚,是否真心愿意信奉、恭敬天主,便进入热恋,进而“闪婚”,又怎能不自食苦果?
    还有一些出外打工的教友青年,连对方的住址都不清楚便谈起恋爱,不知其中的陷阱圈套,即使家中长辈极力反对却仍然“执迷不悟”,最终匆匆完婚,继而怀孕生子,谁知好景不长,对方突然“不翼而飞”,为自己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不得不把幼子推给父母抚养,自己再为生活打拼,几乎没有时间反省失误和人生终向,没有机会重新回归往昔的信仰热诚,甚至因情感受挫抱怨天主,再不进堂。
    耶稣基督曾非常明确地告诫我们:“人纵然赚得全世界而失了自己的灵魂,为他有什么益处?”(玛16:26)所以我们都该把荣主救灵当做人生的头等大事,万事之先都要考虑主的诫命和灵魂大益。因此,婚前选择也不能例外,必须慎之又慎,首先培植自己和对方的信德,使信仰之根不断向更深处伸展,在反复学习中铭记教会训导,使自己的婚姻生活真正在上主的眷顾中,彼此忠贞,彼此辅助,彼此担待,彼此促进。

本文标题:“涉外”婚姻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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