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教会重申“采用安拉称谓是在实践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
2013-01-11 09:36:39
马来西亚的基督徒将不会遵守雪兰莪州苏丹昨天颁布的禁止基督徒使用“安拉”称谓的禁令。全体教会联名发表声明指出,“‘马来西亚基督教联盟’重申其享有的采用‘安拉’称谓天主的宪法权力;强调这一称谓在马来语圣经中已经存在四百年”。一九八五年成立的“马来西亚基督教联盟”是一个大公运动组织,由国内主要新教、东正教会团体和天主教主教团组成。
联盟主席强调,“宣信和善度各自宗教信仰是每个人的权力。为此,教会可以自由在所有宗教活动和礼仪中使用马来语圣经”。
近三年来,马来西亚教会和政府多次就基督教会使用“安拉”称谓进行了对峙和较量,甚至诉诸法庭。部分人认为,“安拉”一词只有穆斯林信徒可以使用。二OO九年,基督徒赢得了司法诉讼。为此进一步说明基督徒使用“安拉”的历史根基,基督教会强调了日前再版的一六三一年发行的《马来-拉丁语和拉丁-马来语辞典》中,采用“安拉”称谓“天主”。这一历史证据,充分表明圣方济各•沙勿略等基督信仰传教士为推动欧洲与东南亚的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