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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基督徒在信仰和工作间的两难抉择


2012-09-13 10:08:23

  EWTN/信德网讯:英国律师代表上周说,基督徒如果想在工作场所表达自己的信仰,可能要放弃他们的工作。
  

  政府律师詹姆斯·伊迪(James Eadie)说:“员工可以辞职如果他们觉得他们的工作环境不符合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可以得到其他的就业机会,正如他们所希望的能够自由的表达他们的宗教。”
  他的评论是反馈9月4日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听证会上涉及的四宗英国的基督徒申诉在他们的工作场所所受到的信仰歧视的案件。原告申诉英国现有的法律不能够保证宗教自由,他们要求消除从工作场所因信仰所受到的歧视,保护他们的权利。
  纳迪娅(Eweida)是英国航空公司的雇员,和雪莉·卓别林(Shirley Chaplin),一位工作了很久的护士,因为在工作场所佩戴十字架而被辞职。拉达肋(Ladele)失去了她的工作因为拒绝和伦敦行政区政府建立所谓的伙伴关系。加里·麦克法兰因为无法给同性恋夫妇进行性爱辅导而被炒鱿鱼。
  据《每日邮报》(Daily Mail),伊迪辩论说:“在专业领域和个人的私人领域间,在表达个人的宗教信仰与其他利益是有差别的,有冲突的。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信仰,有权力佩戴宗教标志,但这不是绝对的权利或权利没有限制。”
  “这并不意味着,在其专业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以他们所选择的方式俩表达他们的宗教信仰。”他认为佩戴十字架不是一个来自“圣经的规定”,他指出,同性伴侣也应有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然而,天主教会和英国教会的领导人都表示在英国的公共领域,基督徒在是“不受欢迎的”,他们有被歧视的嫌疑。首相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告诉下议院,在工作中佩戴十字架是“绝对重要的自由。”
  教宗本笃十六世当他在2010年访问该国期间,谈到这一紧张的情况时,他向议会说:“那些人争辩是矛盾的消除歧视的意图,要求基督徒在公共角色中违背他们的良心。这些都是令人担忧的现象,不仅不欣赏信徒的良心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权利,而且反对了在公共场合宗教的合法地位。”
  当四名原告把他们的案件带上了英国就业法庭,法庭驳回了他们的控诉。他们在法庭上的诉讼基于欧洲人权公约:宗教的自由和禁止歧视。法院的庭审故意安排在私下举行,《每日邮报》报到说。


本文标题: 英国:基督徒在信仰和工作间的两难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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