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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7 09:13:41 作者:罗国杰 来源:信德报(第217期)

    孝就是善事父母。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把“善事父母”看作是道德的根本和核心,看作是一个人的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
    《论语》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也”,《孝经》中更明确地指出“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中国古代所说的“百善孝为先”、“人之行,莫大于孝”等等,都强调“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认为“孝”在维护人伦关系中具有极重要的作用。
    为什么中国传统道德要把“孝”看作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呢?孔子对此作了他自己的解释。他的弟子宰我,不愿对父母守“三年之丧”,孔子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不但有着亲子的血缘关系,而且在子女生下来之后,差不多3年的时间内,都是在父母的怀抱中长大的。父母不但养育了子女,而且还用尽心力,对子女进行教育,使子女能成家立业。既然父母对子女有如此深厚的恩情,为什么子女不应当加倍予以报答呢?早在孔子以前的《诗经·寥莪》中,就有这样的诗句:“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亟”。这几句话的大意是说,父母经常抚摸我、喜欢我、养活我、培养我、教育我、看顾我、舍不得我,出门在家都抱着我。父母的恩情就好比天一样大,是永远也报答不尽的。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认为,“孝”是一种从人类的天性中所产生的至高无上的情感,这种情感转变成一种纯洁崇高的道德信念,它是人类的神圣血缘关系的必然结果。
    如果一个人连生养、教育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报答,都不关心和爱护,又怎能期望他能关心他人、关心国家、报效社会呢?(小草 节摘自《做人与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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