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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主教的炼狱


2011-11-03 16:11:59 作者:徐铎 编撰 来源:信德网

    最近有教友和基督教的朋友常问我关于炼狱的问题,早想作答;由于忙及资料零散一直未成行,今特将多年收集的资料、圣经及教会关于炼狱的论述汇集答有疑问者。
    天主教会相信,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宠和友谊中的人,他们的永远得救已获得确定,但为那些尚未完全净化的人,他们在死后仍须经过炼净,为得到必需的圣德,才能进入天堂的福乐中(教理1030)。这个在死后经历的最后炼净过程,在天主教的传统中就被称为「炼狱」Purgatory ,值得留意的是,在新编天主教教理中,已尝试将「炼狱」改称为「最后的炼净」,由此可见,现时天主教会强调的是:炼狱是一个过程而非一个地方。什么是炼狱?那是一处有火的监狱,大多数人死后都会下去的地方。在那里将会抵受极度的痛苦。
    希望以下的分享能简单地介绍一下天主教会中有关炼狱的信念
    首先,我们得承认在圣经中真的没有直接提到「炼狱」或「最后的炼净」这些名词,但也不是没有这方面的启示和概念,首先,在旧约玛加伯下书中就曾提及玛加伯为亡者献赎罪祭(加下12:45)。此外,在新约中,耶稣就曾经亲口说过假如有人亵渎圣神,不论今世或在来世,都不会被赦免的 (玛12:32) 。这里暗示着:有些罪过可在今世得以赦免,另一些则在来世得以净化;此外,在格林多人前书(格前3:15)和伯多禄前书(伯前1:7)中都曾间接谈及炼净的火这些都可以说是圣经中有关「人死后最后炼净」这道理的基础。新编天主教教理中并没有详细解释炼狱中的炼净过程,一般相信,炼灵渴望与天主共融,却未能立刻如愿于是他们就在这种煎熬中得到炼净值得留意的是,新编教理强调炼狱中的炼净实在不能与地狱的处罚相比(教理1301条)由此可见,我们实在不宜过份强调「炼狱」的痛苦也不宜运用过份或任意的「想象」来描述炼狱中的情况以免惹人误会。炼狱是天主教用來描述信徒死后灵魂暂时受罚的地方(或状态)是天主教教义之一。炼狱的拉丁文purgare意思是洗涤,天主教徒认为,炼狱中关押的是已经确定将会得救的信徒,炼狱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灵魂净化后便可進天堂,对于炼狱,《圣经》里沒有出现这个词语和直接阐述,但天主教认为《圣经》曾暗示炼狱的存在。天主教的教义认为罪分有大罪和小罪,大罪即该死罪,是使灵魂死的罪;小罪是不致於死的罪,可以在炼狱炼净。有功德的天主教徒死后可以直升天堂,但天主教教义指出,信徒若在生前犯有未经赦免的轻罪和各种恶习,灵魂就会下到炼狱受火炼,净化后才可进天堂。若在世信徒为炼狱中的灵魂虔诚祈祷、施舍和请神父做弥撒,便可拯救灵魂早些离开炼狱。
其次,天主教神学中炼狱的主要根据有:
    1)玛窦福音5:25-26:“当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 赶快与他和解免得对头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狱里,我实在告訴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
    2)格林多前书3:15:“原来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现,这火要实验各人的工程怎样谁在那根基上所建筑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必要获得赏报,但谁的工程若被焚毁了,他就要受到损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从火中经过的一样。”

第三,在教父时代,已流传和接纳此教义,其中著名的有:
    戴尔都良、亚历山大的克雷孟、奥斯定和金口若望;公元593年,教皇额我略一世宣布炼狱之存在,在1095年時,教宗乌耳班二世曾为鼓励十字军的士兵演说应许参加圣战的人可以减少在炼狱中受苦的时间,而丧生者,更可不经炼狱直接进天堂。大概在此时,赎罪卷随炼狱而出現;十二世紀法国的瓦勒度派 (Waldensians)主张教会应恢复純以《圣经》为唯一真理,反对炼狱并视之为异端之說,1439年的佛罗伦萨会议中,宣布炼狱为信条。
    以下是教会杰出的圣师论及炼狱的叙述:
 “那剧烈的痛楚,使在那恐怖的烈焰中的一分钟,就好像一世纪。”优秀的神学家,圣多默•阿基那(St.Thomas Aquinas)说过,炼狱的火好比地狱的火一样的猛烈。轻触炼火要比世上任何的痛苦难受!最杰出的圣师,圣奥斯定(St.Augustine),曾经教导过说,灵魂获准升天堂之前,是要为所犯的过失而被净化的。人死后,用来洁净灵魂的炼火,是比任何在世上的痛苦更深切,更骇人的。活人是从未见过,从未感觉过,亦没法想象的。圣师又说:“虽然这火是为了洗涤和净化灵魂的,它仍然是比我们在世上所能忍受的痛楚更为剧烈。”圣济利禄•亚力山卓(St.Cyril of Alexandria)毫不犹豫地说:“宁可受尽在世上所有的折磨,直至最后审判的时日,比在炼狱逗留一天还好过。”另外一位大圣人也说过:“世上的火,比起炼狱的火就如清凉的微风。”还有其他的圣人,对那恐怖的炼火,也有相同的形容。
    为什么炼狱中所受的苦,是那么剧烈呢?
    1.世上的火,是仁慈的上主为我们的舒适和幸福而创造的。不过,如果作为行刑的工具,亦是想象中最残酷的。
    2.相反,炼狱的火,是公义的天主,为了惩罚和净化我们而创造的。因此,它是更猛烈,是无可比拟的。
    3.世上的火,最多是烧毁我们以泥土造成的可朽的肉身。但是,炼火是焚烧我们的灵魂。而灵魂是比肉身对疼痛更为敏感的。
    4.世上的火愈猛烈,愈快烧死受害者,他因此而不再受苦。相反地,炼火施加于炼灵的痛苦是极强烈的,是最残酷的,而它永远不会杀死或减轻灵魂的痛觉。
    5.比较给炼火烧还要痛苦的是,与天主分离的苦楚。炼灵在炼狱里也需要受这更加厉害的痛苦。灵魂与肉身分离后,因它神灵上的本性,对天主会有极度的渴望。灵魂充满了投向天主的强烈渴望。可是,它受到限制,因为不能立即满足渴望而产生的万分痛苦,是难以笔墨形容的。
因此,聪明的人假如没有尽力设法去避免这么可怕的下场,简直就是疯了。要是说,这是不可能的;或是说,我们不会明白的;甚至于说,我们最好不要想及它,不谈论它;这简直是幼稚,愚蠢的言行。简直是掩耳盗铃。不管我们相信与否,事实终归是事实。炼狱中的苦楚是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这些都是圣奥斯定所说的。

第四,炼狱与宗教改革
     十六世紀初,教皇良十世以修缮圣彼得大教堂为名下令在天主教各各国售赎罪券,声称购买赎罪券,可以使在生者的罪得赦免,使亲友的灵魂减除炼狱痛苦。在日耳曼(現德国地区),赎罪券教士宣传说:「钱币落入钱柜底声叮当,灵魂瞬间脱离炼狱升天堂。」这样赎罪券无形中就成了犯罪通行证,为抨击罗马教廷发行的赎罪券和教宗的赦罪权马丁•路德於1517年10月31日发表了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 从而拉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炼狱在基督教大分裂中曾是引发分歧的教义之一,由於炼狱没有直接来自于《圣经》的根据故不被大多数东正教、基督新教和基督教系的新兴宗教所接納,炼狱亦被犹太教称为灵薄狱为拉丁语:Limbus、英文:Limbo,解作“地狱的边缘”根据一些罗马天主教神学家解释:灵薄狱是用来安置耶稣基督出生前逝去的好人和耶稣基督出生后从未接触过福音之逝者;另外,灵薄狱安置了未受洗礼而夭折的婴儿灵魂(包括未成形的胚胎,他们本身不可能犯罪,但却有与生俱来的原罪)。灵薄狱之词源自自拉丁语Limbus,意思为边缘或界限,灵薄狱普遍地认为是灵魂将要去的地方反映神学的不确定性,灵薄狱不為天主教和東正教的正式教条部分(比较起炼狱,它是天主教教义的一部份),正统教会神学依然是:这些灵魂(不论他们生前为善为恶)都是在灵薄狱中;换句话说,他们的命运无法确定,只有上主才能定断。天主教神学中,此学說仍在争论。

    由于《圣经》沒有直接论述和沒有充分根据,基督新教不接受灵薄狱的概念。灵薄狱之說出自犹太教,说明是默西亚降生之前的众犹太教先知死后所处地方等待救世主的救赎。但此说有別於古代犹太教所信仰的阴间,其后基督教兴起成为国教将此学说收纳并引申来解读为罪不致落地狱又沒有资格进入天堂的灵魂安息地。但后来因为灵薄狱之说出自犹太教神学被视为异端邪说因此被排出天主教教义之中直到天主教著名的神学家圣奥斯丁在著作中又将此学说重新纳入神学(注意:不是教义)。另一位希腊教父圣额我略•纳西盎也同意圣奥斯丁的学说曾表示:「它(灵薄狱)将发生,我相信那些未受洗礼的婴儿灵魂不能上天堂接受荣耀,但亦不该被谴责和遭受处罚因为他们并非邪恶。」他认为这些灵魂处於一处中立地帶中,由於圣奥斯丁学说深深影响天主教,灵薄狱之说再兴起教皇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在书信中提到:「这些灵魂,除了痛苦地永远被剥夺观看天主的权利之外他们的灵魂不会遭受『其它痛苦』(包括受永刑)。」这暗示了灵薄狱的存在。到中世紀的经院哲学时期。圣多马斯•阿奎纳将此学说加以充实化,另一群反对圣奥斯丁学说的神学家如罗拔•巴拉米尔、丹尼斯•帕鲁和加高斯-波根•波士力表示圣奥斯丁学说仅仅是圣奥斯丁的私人观点而不是天主教教义,他们甚至谴责为异端邪说催促教会放弃此学说他们认为此类灵魂死后该立即下地狱,但所受的惩罚与恶人的不同。圣奥斯丁学说一派却認认为他們们太过苛刻两派神学家一直争论灵薄狱之存在,争论延续至今。先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请求国际神学委员会考虑未來得及受洗礼而夭折婴儿的命运问题当时的国际神学委员会之议长若瑟•拉青格(即本笃十六世)厌恶灵薄狱的想法。1984年,他曾经表示:「对於信仰而言,灵薄狱并非肯定的真理;个人来说,我宁愿取消它,因为它只不过是一个神学假設」如果天堂是与天主同在的幸福之地,那么地狱则是受永远的酷刑和与天主分离的地方,许多天主教神学家推测,灵薄狱是一个中立国灵魂依然蒙福,但灵魂则在地狱保存。多玛斯•阿奎纳描述婴儿灵魂在灵薄狱为一个永恒的喜悅状态他们将会在灵薄狱中施洗。这样的猜想使的得到天主蒙福的人延伸到未来得及受洗礼的夭折婴儿及沒有足够智力理解基督教教义的智障人士及未成形的人类胚胎。

    天主教神学家推测:正义和仁慈的天主可以给某个方面不能理解教义的灵魂有机会接受天主的宽容安置他们在天堂或地狱中虽然这想像如灵薄狱一样,不纳入正式教义中。支持灵薄狱概念的人认为:生前为善死后升上天堂之前必須等待基督打开天堂之門。支持的《圣经》段落其中有路加福音23:43,耶稣告诉「右盗」:「我告訴你,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在乐园里。」但在复活和永生之间,耶稣告诉了他的追随者自己本人:「还沒有上到我父亲那里。」(若望福音20:17)伯多禄曾写:「他藉这神魂,曾去给那些在狱中的灵魂宣讲过」(伯多禄前书3:19)中世纪戏曲刻画了基督在十字架上钉死和复活之间的三天中帶领攻击灵薄狱,并且胜利,释放正义的灵魂,护航他们入天堂,这后来成为东正教圣周星期六仪式(在耶稣受难和复活节之间) 关于未来得及受洗礼而夭折的婴儿灵魂命运,是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

     洗礼是天主教教义之中是否有资格进入天堂的重要儀仪式,但天主教神学家认为人类有与生俱来的原罪須要受洗礼而蒙赦免,纯洁灵魂打开进入天堂之大门但婴儿沒有宣称他们的信念或执行基督徒善行之智力,婴孩依靠他们的父母(或其它照料者)帶信念给他们,如果,为任何原因,未来得及受洗礼的婴儿夭折他们就会被打入灵薄狱许多突出的神学家争辩仁慈和正义的天主不会把无犯过罪的婴儿打入地狱,很多宽宏的天主教徒高度怀疑灵薄狱的存在。先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曾在教宗通谕信件Evangelium Vitae(生活之福音)触及堕胎的「受害者」信中表示,教会不知道未受洗礼婴儿灵魂的命运,但劝告天主教徒信任天主的慈悲和爱。但多数传统天主教徒仍然相信灵薄狱是存在的。基督新教的神学完全不接受灵薄狱的概念 :理由是對天主教教义的原罪解读不同,新教的神学家认为耶稣被钉死於十字架那一刻已经替人类赎了原罪,以后出生的人类不再有与生俱来之原罪而夭折的婴儿生前根本沒有机会犯罪自然能以无罪之身进入天堂,所以沒有加设灵薄狱的需要。例如:很多基督新教的教派都拒绝为沒有足够智力理解教义的婴儿施洗。灵薄狱之说亦对天主教教徒造成困惑,如果一对生前行善,有资格升天堂的夫妇他们刚刚所生的儿女未来得及受洗礼就不幸夭折那么他们的儿女就永远打入灵薄狱,父母死后升天堂得享永生但眼睁睁看见儿女永远待在灵薄狱中亦不能相聚,这算是永享福乐,还是永受骨肉分离之苦?而在文学中的灵薄狱或炼狱是这样描写的:在《神曲》中,但丁描述灵薄狱是地狱的第一圈位於冥河之外,但在迈诺斯审判席前古代历史和神话中最贞洁的异教徒居住在明亮美丽的表面越过冥河之后,则是灵薄狱通向地狱之门,为地狱的前庭居住了所谓的「中立主义者」或「机会主义者」他们生前的生活说不上有罪,也说不上有功,他们被去除荣光,打入灵薄狱或炼狱,灵薄狱还有一位被封为圣人的特別住客教宗塞斯廷五世他是梵蒂冈历史上唯一一位自愿逊位的教宗。
    不过,在为炼狱的灵魂奉献祈祷和爱德服务的同时我们也要小心不要抱着「交易主义」或「功迹主义」的心态以为单靠己力就可拯救他人的灵魂或以交易的思想与天主「讨价还价」;记着,所有人的得救都是天主白白的恩典包括那些在炼狱中的灵魂我们为炼灵奉献祈祷和爱德服务是基于兄弟姊妹间互爱互助之情将炼狱中的灵魂交托于天主无限仁慈的手中。事实上,为炼灵作「善功」的道理首先要求在世的人忏悔、更新、行善和皈依天主;否则的话,这些善功真的很容易流于「形式主义」或「交易主义」炼狱的思想自古以来便已存在于罗马公教会之中。但严格来说要到了翡冷翠大公会议(1439年)和特伦多大公会议(1563年)时才正式被教会宣布为天主教的信理请参阅天主教训导文献(即DS)第1304、1580及1820条。炼狱或灵薄狱并不归魔鬼所管辖而是天父的慈爱所营造而成,我们藉着基督因着基督偕同基督在基督内并联合圣神一切荣耀、权柄和国度都归于祢, 你是天主、永生永王直到永远,阿们!


 

本文标题:关于天主教的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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