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圣座公布《圣公会的结合》宗座谕令及附带的补充法规
2009-11-14 11:50:49 来源:梵蒂冈电台
圣座十一月九日公布取名《圣公会的结合》宗座谕令,为促进基督信徒的合一敞开一条新的道路。谕令有十三条文,补充法规则有十四条。这两项重要文件也承认圣公会在与罗马天主教之间的共同信仰上,可以合法有其不同的表达方式。圣座之所以制定并公布这项新谕令,是因为全球不少地方的英国圣公会圣职人员,包括主教和神职人员,以及信友,早就表示愿与罗马天主教结合于圆满共融中的心意。为此,教宗本笃十六世以慷慨的心怀,为促进全球基督信徒早日合一共融,在经过审慎研究思考后,颁布这项新谕令,为渴望结合于天主教的圣公会信徒敞开一条安稳合法的途径。为此,这项新谕令不是主动出自罗马圣座,而是为了回应圣公会部分信友的需求而制定颁布的。
新谕令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教宗批准设立特定的《个人性质教区》。所谓个人性质,是指这样的教区没有特定的辖区,但有特定的信友团体和它的神职人员负责牧灵工作。换句话说,《个人性质的教区》乃存在于一个或数个天主教教区内的另一个独立的法定教会团体,不受当地主教管辖,但由教宗特别委派的教区首长来管理和领导。这样的教区可以保存圣公会原来特有的灵修和礼仪传统,并隶属圣座教义部和其他相关部会管辖。
在教宗所批准设立的《个人性质教区》内,得以按照圣座所批准的、属于圣公会传统的礼仪书籍来举行弥撒和各种圣事。教区首长由教宗任命,享有教宗授予的管理教区内外事务的权柄;他并以教宗代理人身份执行他的职务;管理所有属于个人性质教区内的信友。
新谕令规定所有在圣公会内行使过执事、神职或主教职务者,可以被《个人性质教区》的首长接纳为天主教圣职人员的候选人。至于已婚的圣公会圣职人员,则需要根据天主教的《司铎独身》通谕及相关文献来处理他们的身份和职务。未婚者则必须自遵守天主教神职人员独身的法律。加入天主教后的个人性质教区首长只能准许独身者晋升司铎。至于已婚者可以按照个案呈请教宗准予领受神职。凡在这种教区内有意晋升司铎者,必须在当地天主教修院与其他天主教修生接受同样的培育。教区首长在圣座批准下,得以成立新的修会和使徒生活团体。
凡曾经在天主教内接受祝圣为圣职人员,后来离开天主教加入圣公会者,不得在个人性质教区内执行神职职务。那些在圣公会内婚姻不正规的修生修士,不得在个人性质教区内被祝圣为神职人员。
至于原已经是圣公会已婚的主教,在与天主教完全共融后,可以被任命为个人性质教区的首长,但须先接受天主教的神职祝圣后,才得以行使教区首长法定的牧灵与圣事职权。
最后,个人性质教区首长必须每五年一次前来罗马向教宗述职,一如现今天主教任何主教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