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天堂的半个月
2009-10-26 09:52:44 作者:丁丁 来源:《信德报》2009年10月10日(总第388期)
我的房子一直在出租,前一个租户刚搬走,我就在报上登了出租广告。
电话铃响了,是一个声音略带沙哑的中年男人打来的,他说:“我想租您的房子。”
“可以,一个月800元。”我说,“最少租半年,房租一次性交清,我懒得每月收租。”
“租半个月,行吗?”对方说。
我愣了一下,然后说了一句“开什么玩笑,”就挂了电话。
没过5分钟,电话又响了,还是他打来的。“你捣什么乱,不想租房就算了。”我说。
“不是,我有特殊情况。”他解释道。
“没听说租半个月的,谁费那个事儿呀?如果想租半个月也行,1000元,少一分都不行。”我说。
中午,我在单位吃饭,守门的大爷说外面有人找。我匆忙吃了两口饭,就出去了,一看,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很矮,腿有点儿瘸。
我说:“我不认识你。”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来找您,还是想租您的房子,只租半个月。”
我转身要走。
他说:“我媳妇和孩子要从乡下来。我一直告诉他们,我住的房子特别好,有电话和洗衣机,如果您能租给我,那我就太感谢您了……其实,我想让她们娘儿俩知道,我在城里过得不错,他们只住半个月就走。”
我愣住了,心里酸酸的:“你是做什么的?你住在哪?”
“我在火车站擦鞋,腿脚不方便,能干什么呢?我住在一家澡堂子里,晚上帮他们看门,他们免费让我住宿。”
我把钥匙给了他。
他说:“这是400元钱,您收着。”
我说:“算我送一个人情,半个月后,我再出租吧。”
接过房间的钥匙,他笑了。
他妻子来了,一个黑胖的女人,嗓门很大。他向妻子介绍我:“我的老客户,总上我这里擦鞋。”孩子名叫小黑,十多岁,不爱喊人,他让孩子喊我姑姑。
半个月后,他的妻子和孩子走了。还钥匙的时候,他说:“我媳妇说,这半个月就像在天堂里一样。看来,我得拼命攒钱,以后让她住上这样的房子。”
我笑着说:“其实,你给她的,就是天堂。”
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最寂寞的角落,也有爱的阳光。
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
施秀秀转载于《西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