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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天主教医护探讨对生物伦理议题的立场


2009-03-08 08:55:38 来源:信德网

    信德网据天亚社讯  “新加坡马尔他骑士团协会”二月廿一日举办生物伦理研讨会,多名天主教医护人员阐述及探讨器官捐赠、脑死亡、安乐死及安宁照护等议题。该协会乃具一百年历史的团体,主要支援与医疗卫生有关的工作。

    伦理神学家达味·加西亚(DavidGarcia,图)神父向与会者说,根据教会训导,器官捐赠祇有是出于行善及自我奉献才“值得赞许”。他强调,其价值不应被交易行为贬低。

    研讨会二月廿一日在教会办的安微尼亚山医院举行,与会者包括一百廿名天主教徒医生、护士、其他医护人员及律师。讲者来自新加坡天主教医学协会及天主教律师协会。

    据新加坡卫生部资料显示,政府一九八七年引入《人体器官移植法案》,容许对基于任何原因而死亡的人进行肾脏、心脏、肝脏及眼角膜切割手术作移植之用。该法案适用于所有年龄介乎廿一至六十岁的新加坡公民,除非他们不愿意。

    对道明会加西亚神父来说,这种“假定同意”的做法并不理想。他指出,教会训导要求器官捐赠者明确表示同意。根据《天主教教理》,“若没有取得捐赠者或合法代理人的明确同意,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教宗本笃十六世去年十一月在罗马向一个探讨器官捐赠的国际大会致辞时,也强调器官移植祇能在证实病人死亡后才进行。该大会由宗座生命学院、国际天主教医学协会联会,以及意大利国家器官移植中心合办。
    公立医院麻醉科医生陈尧(ChanYeow)在研讨会上,解释如何以神经学标准确定脑死亡。他将脑干喻为房子的电源箱,脑部喻为房子的电灯。若电灯熄灭,便可推断电源箱失灵。因此,若脑干死亡,便可推断脑部死亡。

    加西亚神父向天亚社说,根据目前的医学知识,脑部完全死亡“似乎”足以判定一个人死亡。他亦对与会者说,安乐死是非法的。他说,《预先医疗指示》文件产生问题,因为“非寻常的方法”的定义容易引致任意判断。该指示乃法律文件,由病人自愿签署拒绝能延长生命的任何非寻常的延续生命治疗。

    这位神父以截肢手术为例,这种手术在十六世纪被视为保存生命的非寻常方法,但今天已非如此。

    善终服务专家彭格雷斯(GracePang)医生认为,对临终病人来说,真正的照顾是离世前的安宁照护,而非毁灭生命的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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