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幸福观
2008-12-07 14:04:23 来源:信德报(总第357期)
幸福要素1:信仰
大约85%的美国人认同一种宗教即基督教,大约三分之二的美国人每星期至少去一次教堂。正宗信教者比那些很少或者从不光顾教堂的人来得幸福。2004年的社会综合调查显示,有43%的信教者认为生活幸福,而世俗者只有23%。对未来持乐观态度的,信教者比世俗者多出三分之一。
幸福要素2:工作
多数美国人喜欢甚至热爱自己的工作。在2002年有89%的人非常满意或有点满意自己的工作。对于多数美国人来说,工作的满意度几乎等同于生活的满意度。在自认为生活幸福的人群当中,有95%也对工作感到满意。
幸福要素3:婚姻
2004年,有42%的已婚美国人感觉幸福,未婚者中只有23%认同此说。在其他群体中,这一幸福数字更低:丧偶者20%,离婚者17%;以性别论,已婚妇女一般比已婚男子更有幸福感。
幸福要素4:慈善
在美国人心里,钱财不是自己所有,是天主托管的。有幸福感的人,捐赠者比不捐赠者多出43%,志愿者比非志愿者多出42%。不管善款进了教堂抑或交响乐团,信教的和世俗的捐赠者都会收获同样的快乐,比不捐赠者也要幸福许多。
幸福要素5:自由
研究表明,经济自由能够带来幸福,就像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一样,而缺乏行为制约的道德自由不会带来幸福。美国人对此似乎了然于胸。在2004年的总统选举中,关于美国面临的最重要问题,选民作出的首要选择是“道德价值观”。
邓志远/摘自11月1日《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