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64年11月21日颁布的《教会宪章》中有专门的一章(第六章)是讨论奉献生活的,而于1965年10月28日颁布的《修会生活革新法令》则更是全面细致地讨论了奉献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为推动全国礼仪改革,一会一团和全国修院付梓印刷了:《弥撒经书总论》、《礼仪宪章》、《感恩礼沿革》(1993)、《讲道要则》、《礼者,履也》(香港罗国辉著)、《教会圣事简编》(香港教区礼仪委员会编
这种修好的基础是教会本身的性质,因为『教会在基督内好像一件圣事,这就是说教会是人与天主亲密结合,以及全人类彼此团结的记号和工具』(梵二《万民之光教义宪章》,1号)。」
因此,梵二大公会议准许在民众参与的弥撒内,可准予相当部分的本地语言,尤其在读经及信友祷词部分,以及按照地方情形,根据本宪章第三十六节的规定,属于民众的部分。[《梵二文献》,54#。]
启示宪章上说:教会常常尊敬圣经,如同尊敬主的圣体一样,因为特别在圣道礼仪中,教会不停地从天主圣言的筵席,及从基督圣体的筵席,取用生命之粮,而供给信友们。
教宗的要理讲授从梵二《教会宪章》中的一句话谈起:依圣盎博罗削的意见,天主的母亲,因其信德、爱德及与基督完美结合的理由,是教会的典型。
(天主的启示教义宪章VI21)《圣经》中的旧约与新约相比,新约尤为重要,因为旧约时代,天主只是藉先知说话,而在新约时代,天主圣子降生为人,是天主亲自说话。
(梵二《教会宪章》53节)至圣童贞圣母玛利亚!我们的母亲!我们热爱您!
他以接纳我们心中播种的圣言为题,默想了梵二重要文献《天主的启示教义宪章》。坎塔拉梅萨神父指出,《圣经》中的天主是一位说话的天主,与偶像不同。当然,天主的说话与人的说话不同,天主向人的心灵之耳说话。
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尤其是《教会宪章》论述圣母的章节重申:玛利亚为教会的典型(63号),教会蒙召凭着信德也成为童贞和母亲(64号),而信友们则应效法玛利亚的德表使耶稣得以在自己心中和弟兄姐妹心中诞生并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