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使命是使全人类团结的召唤变得具体而显明(参阅梵二文献《教会宪章》第一章一节)。一切加剧人与人之间不和的事物,往往导致歧视,所有这些,在天主面前都不再坚固,这要归功于藉着基督实现的救恩”。
这种联系被纳入《教会宪章》,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在这份文献内有关于玛利亚的段落。
我们为响应教宗的号召,希望各堂区组织学习梵二文献中的《教会宪章》、《修会生活革新法令》、《司铎培养法令》以及圣若望保禄二世的《奉献生活劝谕》等文献,积极宣传圣召,在圣堂里公诵“奉献生活年祈祷文”,适时参加教区举办的献身生活研习会
因此我们众人都是先知,耶稣的见证人,“因为福音的力量在日常生活、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照耀”(《教会宪章》35号)。先知是给他人讲解天主的一个活的记号,先知是基督的光芒在兄弟路上的反映。
这个特性就是“天主子民在历史的旅途中,朝向天国行进,可称之为‘旅途中的人’(参阅:《教会宪章》49号)”。
在任命博诺莫教授的法令中,教宗方济各还提到了“修订大学结构,并根据《真理的喜乐》宗座宪章对学院和研究所的章程和其他规章进行调整”,以及“按照圣座机构的现行法规调整行政组织”。(原载:梵蒂冈新闻网)
(罗10:15)让我引用《教会宪章》第38条的话作总结:“每一位教友应该对世界作主耶稣复活的生命的证人,及生活的天主的标记。
它打算履行教会的使命,使我们所有人都可以成为一体(参见若17:21),就像圣父圣子是同一体,也就是说,教会的使命要实现我们人民的和解与团结,以及他们与天主的结合(参见教会宪章1),就像父与子是同一体。
这是一项对所有人的召叫,就如“在基督内重生者同获尊严,共享相同的(天主)子女之恩典,以及相同的成全的召叫;共享同一个救恩、同一个希望和同一份不可分割的慈善”(《教会宪章》,32号)。
而圣座方面,为了承认家庭特殊的法理尊严,颁布了家庭权利宪章。宪章序言说:人的权利,即使以个人权利表达出来,也都具有社会基本意义,这个意义的原始和关键性表达就蕴藏在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