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文提到,当年利玛窦主张用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将天主教进行本地化适应。
一方面,美国是世界上宗教性很强的国家,关心宗教自由的美国人不能理解在“敬鬼神而远之”的儒家文化影响下,执政的无神论政党如何能够容忍宗教信仰自由;另一方面,清教主义是美国文化的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美国例外论和天定命运论
五四新文化运动高举打倒孔家店的旗帜,对儒家文化进行了猛烈的攻击与批判。
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和语言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和天主教信仰及其所依附的西方文化兼容和沟通?宗教术语的翻译之争和礼仪之争已经很清楚指明这方面的重重困难。利玛窦的变通就足以克服这方面的困难吗?
因而其文化观呈现肤浅,偏执的特点:陆所推崇的无论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还是欧洲的基督教文化,皆是指原典意义源头意义上的文化,而非已经发生变化了的近代的东西方文化。
具体而言,儒家文化的“孝”不仅是对父母的顺从,更是一种深刻的生命伦理。
一.前言传统来讲,中国一直被称作礼仪之邦.这说明中国文化是以礼仪为中心的文化(儒家文化为主流的文化特征).很早时候,中国就建立了各种与神明,生者和死者有关的礼仪.礼仪的影响遍及国人生活的各个层面.从学习和认识事物的角度来讲
在高一志的影响下,绛州韩霖把天主教的伦理道德原则,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内含有的关于天主自然启示的因素,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写出了《铎书》。
400周年的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马英林主教就利玛窦神父独特的贡献做出三点总结,值得关注:1.特别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努力将基督福音与中国文化相结合,促进中西文化的交流;2.开拓性地探讨本地化教会神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