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保禄宗徒在格前3:14-15中,谈到格林多传教士继续在宗徒奠立的基础上,即基督的建筑工程中工作,在审判的日子,各人要受火的考验,谁的工程如果被焚毁,意思是工程恶劣,他自己固然可以得救,可是他们像从火中经过一样从火中经过表示净化
——孺子牛天主每天都与我们同在,不是为了监督我们,更不是随时审判我们,而是为了守护祝福我们。事实就是如此,天主就如慈爱的父亲,希望我们幸福地生活,并把最好的福分给予我们。
教宗认为,这并非最好的选择;比较妥当的可行方法是,考量个别案情的差异,让每个被控告的主教在特别为他设立的法庭上接受审判。关岛总主教个案就是以这种方法处理的,此刻有另一个案件正在用同样方法进行审理。
在那审判的日子,巴比伦将在胜利的欢呼声中被摧毁。那个大淫妇将要陷落,受到上主的判决。她将会看到自己的真相如同邪魔的住所、一切不洁之神的牢狱。
如此一来,审判程序与在法庭外的程序能够一致,因为先前规定的不同期限经常导致错误,从而对辩护权利产生负面影响;六,此外,被告在诉讼阶段有必要得到一位辩护律师的协助,这项条文已写入《为较重大罪行上诉进行审核的审判团规则
教宗首先表示,我们注意到在圣咏中经常会出现一个负面的形象,就是那些不以超性事物为依据,在生活中视天主不存在、不管束自己的傲慢、不担心自己所思所行受到审判的人。
有一位审判者,但他是一个有点奇怪的法官,就是主:他审判但宽恕。让我们带着渴望服侍他人和原谅自己的愿望,来举行这一仪式。(原载:清平思域)
埋我时也不要打彩旗,弄得那么热闹,这是罪人去见天主接受审判,不是圣人光荣升天。
信息委员会秘书总结说,大会发言中的一个共同点就是重申教会为穷人服务的使命,认识到上主日后对我们的审判是根据我们如何爱最卑微的人,而不是看我们积累了多少知识。
的第一篇读经讲述了天主实现我们最大的期待(参阅:依廿五6-9);圣保禄宗徒在《致罗马人书》中指出,我们是天主的子女和承继者、是基督的同承继者(参阅:罗八14-23);取自《玛窦福音》的章节则阐述最后的审判